再保险市场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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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保险市场组织形式再保险市场的主要组织形式大体有如下几种:
1.一般保险公司
许多经营直接保险业务的保险人兼营再保险。它们更多的是以自己的分出业务与同业进行交换再保险,许多保险人的再保险部门逐步发展壮大,单独成立办理再保险业务的子公司,进入再保险市场。
2.专业再保险公司
或称为再保险公司,专门经营再保险业务,是再保险市场上的主要需求方之一。它们既可直接与客户建立业务联系,也可通过再保险经纪人与客户建立间接的业务联系。当今世界上具有影响的国际性再保险公司有德国慕尼黑再保险公司、瑞士再保险公司、美国通用保险公司、英国商业和通用再保险公司等。
3.再保险集团
由几个或多个保险人或再保险人为集中承保能力建立的集团。参加集团的保险人,一般既是分出人,又是分入人。它们一方面将本身承保的全部业务,除自留额外的全部溢额,或规定的一部分,交给集团,由集团规定总的自留额,各成员公司在集团自留额内认占份额,这样在集团的会员公司之间互相交换各自承保的业务。
4.再保险经纪人
通过再保险经纪人发展再保险业务是再保险市场的主要形式之一。直接保险人同时经营再保险业务,即使委托国内外代表或分支机构进行联系,再保险活动范围也总是有限的。它们缺少再保险方面的专业技术和经验。因此,需要依靠和利用经纪人接受再保险业务,或分出保险业务。
5.再保险代理人
再保险代理人与再保险经纪人性质不同。他可以是一个人或者是一个组织,代理一个或者若干个保险人接受再保险业务。委托代理人时,一般要以书面形式指定接受的最高金额;代理人根据委托书的授权范围,代理所规定的限额以内的各种业务。若超过规定额度,需征得委托人同意后方能接受。
再保险代理人的主要任务是,在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独立意志,与再保险分出人联系,办理再保险方面的有关事宜和手续,由委托人支付一定的劳务报酬,即代理费。具体职责有:①代表委托人核保、签订再保险合同;②将原保险合同的一部分安排再保险;③收集保费、投资基金及保持准备金;④处理、给付赔款。同再保险经纪人一样,再保险代理人也不负责代理业务的最终经营结果。
6.伦敦“劳合社”承保组合和美国纽约保险交易所
劳合社是保险风险的最大承担者,差不多所有风险都可在劳合社投保,也是世界闻名的国际保险市场。劳合社承保组合所经营的业务比较复杂,既有世界各地的直接业务也有它所接受的再保险业务,它在国际再保险市场上购买再保险业务采用各种形式。劳合社承保组合是国际再保险市场较为特殊的买方,同时,也是再保险市场上重要的卖方,其私人承保组合保费收入的大部分来源于再保险费的收入。
美国在世界各国保险费收入中占首位,由于风险承担的心理和能力,其相当部分分保给了伦敦劳合社和其他国际性再保险公司。为在世界保险市场上与劳合社抗衡,美国于1980年正式成立纽约保险交易所,它标志着美国第一次有了把承保人和经纪人聚在一起的保险中心市场。该交易所的经营方式类似劳合社,业务的绝大部分是再保险。由于承保人的人数少,在世界保险市场上的声誉远不及劳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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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再保险的监管,既不能限制到再保险业的发展,又必须防止因再保险公司营运不良而对原保险公司以及整个金融市场带来冲击。为此,国际上根据各自的情况,对再保险采取了不同的监管内容和形式。第一种类型是.在内容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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