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权的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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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权的取得

养老保险权的取得又称养老保险待遇的享受条件,具体指养老保险受益人享有养老保险权所需满足的条件。一般包括退出劳动领域、年龄、工龄和缴费年限等条件。

1.退出劳动领域

养老保险的目的就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因年老退出劳动领域而丧失劳动收入时的基本生活。因此,劳动者退出劳动领域,终止了收入,才能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这是国际公认的准则。

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是取得养老保险权的又一必要条件。各国都根据本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人口平均寿命以及劳动力供给状况等因素对退休年龄作出明确规定。一般在60岁至65岁之间。我国法定退休年龄为,男性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

3.满足法定退休工龄条件

工龄是劳动者以工资收入为其全部或主要生活来源的劳动年限。工龄的长短表示劳动者劳动时问的长短,为社会积累劳动贡献的大小以及技术熟练程度的高低,因而也成为确定劳动者能否享受养老保险权以及享受多少权利的一个重要依据。各国关于退休工龄的规定不一致,短的15年,长的40年,多数国家规定为15年至20年。我国规定,退休职工一般须连续工龄满10年;国家公务员提前退休一般须连续工龄满20年,连续工龄满30年提前退休可不受年龄限制;因公伤残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退休不以连续工龄为条件。

4.满足一定的缴费年限

在大多数实行个人缴费制度的国家,都规定缴费年限为取得养老保险权的条件,以防止有的人在接近退休年龄时才参加养老保险,或为了获得养老保险待遇而迁入移民。同时,规定一定的缴费年限,使得缴费时间长短不一的人享受不同的养老保险待遇,体现养老保险参加者之问权利与义务的平等,以激励劳动者缴费的积极性和自我保障意识的提高。我国养老保险相关政策明确,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后,职工个人缴费年限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对实行个人缴费制度之前就业,并在实行个人缴费制度之后退休的人员,可以将实行个人缴费制度之前的就业年限视为缴费年限,并与其后的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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