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海损理算的原则

Posted 海商法

篇首语:愿你纵踩淤泥,也要心向光明。本文由小常识网(cha138.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主要介绍了共同海损理算的原则相关的知识,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共同海损理算的原则

根据我国《海商法》第203条规定,在进行共同海损理算时,应遵循的原则是:

(1)如果合同明确约定据以进行理算的理算规则时,则按该理算规则理算。

(2)如果合同未作约定时,则适用我国《海商法》第十章的规定进行理算。该章的规定是非强制性的,对第十章未约定事项或规定不明确的,最好在合同中约定解决,我国《海商法》保护这种约定的效力。

(3)如遇合同未作规定,海商法也无此规定时,则依照其他相关法律,特别应参照国际上通行惯例--约克·安特卫普规则来进行理算。

相关参考

海损理算师的工作内容

海损理算师的工作内容我国的海损理算工作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海损理算处的海损理算师负责。海损理算师根据有关方的委托,按照运输合同或海上保险合同的有关规定,办理海损案件。由于理算工作不仅是分摊共同海损

海损鉴定的工作

海损鉴定的工作运输船舶在海上运输过程中遭遇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其他不可抗力及其人为过错等原因造成的货物残损可判定为“海损”。海损鉴定是由承运人、保险人或理算人为了共同海损理算需要而申请办理的鉴定项目。

委托货物共同海损检验人的目的

委托货物共同海损检验人的目的在共同海损案件中,如果需要,海损理算师会建议船东委托一货物共同海损检验人。虽然委托工作通常是由船东安排的,检验费也往往是由船东垫付。但共损检验人实际上是作为一种公证检验人的

海损理算师的产生历史

海损理算师的产生历史早在19世纪,英国的史蒂文森和威廉·理查德即开创了海损理算业务。现今的理查德·霍格国际理算师协会在国际上是影响较大的海损理算机构,在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都设有分支机构。在国际上,目前

海损理算师的作用

海损理算师的作用理算师通常由具有专业知识和一定的职称、资格的人员担任。他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接受委托人(保险人或被保险人)的委托,为委托人提供理算服务,并根据其工作量的大小收取一定的费用。理算师不仅精通

确定共同海损补偿的原则

确定共同海损补偿的原则1.补偿应该以实际遭受的合理牺牲和额外支付的费用为准。对牺牲而言,应使受损财产在获得补偿以后,基本上恢复原有的经济价值;对费用而言,应使合理支付的额外费用得到相应的补偿。2.经过

数字规则和字母规则的关系

数字规则和字母规则的关系1684年在英国约克制定在比利时安特卫普修改的处理共同海损法律关系的国际统一惯例规则。该规则技术性较强,1至17条均载明各种共同海损的具体事实及其理算方法。因条款是由罗马数字排

单独海损和共同海损的联系与区别

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的联系表:1、从性质上看,二者都属部分损失。2、共同海损往往由单独海损引起。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的区别表现在:1、造成海损的原因不同。单独海损是由所承保的风险直接导致的船、货的损失,而

存出共同海损保证金的核算

存出共同海损保证金的核算存出共同海损保证金二级科目核算发生共同海损赔案需要支付现金担保时的保证金,该二级科目按船名分户进行明细核算,如果同一船名有两次共同海损时应分别设户。①存出共同海损保证金时记:借

共同海损牺牲的类型

共同海损牺牲的类型(一)船舶牺牲由于采取共同海损措施给船舶或船用物料造成的损失。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1.扑灭船上火灾船舶发生火灾,危及船货的共同安全,为了解除船货的共同危险而必须采取喷水、灌水灭火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