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的复效
Posted 保险合同
篇首语:历览千载书,时时见遗烈。本文由小常识网(cha138.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主要介绍了保险合同的复效相关的知识,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保险合同的复效保险合同的复效主要是就人身保险而言?,?投保人与保险人对恢复保险合同进行协商并且达成一致协议?,?保险合同的效力以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恢复?,?但保险合同恢复的时间不是无限期的?,?只能是在保险合同中止之日起两年内恢复?,?如果投保人与保险人没有达成恢复协议的?,?保险人享有解除保险合同的权利?。
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并不表明它不承担任何义务?,?投保人已经交足两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有义务按照合同的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投保人没有交足两年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在扣除手续费后?,?将保险费退还给投保人?。
相关参考
(1)须自保险合同失效之日起一定期限(一般为两年)内提出申请,并不曾退保或把保险单变为定期寿险;(2)保险人一般要求被保险人须符合可保条件或提供可保性证明以防范逆选择;(3)须经保险人审查同意;(4)
团体保险合同的变更与复效1、团体保险合同的变更团体保险合同的变更通常是指在团体保险合同的存续期内,具主体和内容的变更。团体保险合同主体的变更一般表现为团体保险受益人和被保险人的变更。团体保险受益人的变
我国人身保险合同中复效条款的法律规定《保险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依照前条规定合同效力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双方未达
复效与续保的区别续保的保险合同是指保险合同期限届满后,双方当事人或一方当事人为了使原合同效力不终止,经过双方确认又达成的继续原合同效力的一份新的保险合同。续保在法律性质上与复效有着本质的区别:(1)续
我国《保险法》对复效的规定我国《保险法》第59条第1款体现了复效制度的内容,规定为:“依照前条规定合同效力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
复效的期限复效是对原合同效力的继续,投保人只要补交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合同恢复效力,无须以提交复效申请为前提。根据我国《保险法》第59条,该条款规定了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投保人和保险人未达成协
人寿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在一定的期间内,由于失去某些合同要求的必要条件,致使合同失去效力。一旦在法定或约定的时间内所需要条件得到满足,合同就恢复原来的效力,称为合同复效。一旦投保人重新具备交纳保险费的
续保与复效的的区别续保的保险合同是指保险合同期限届满后,双方当事人或一方当事人为了使原合同效力不终止,经过双方确认又达成的继续原合同效力的一份新的保险合同。续保在法律性质上与复效有着本质的区别:(1)
复效条款的主要内容复效条款的主要内容是:(1)合同恢复效力的期限为2年,最长一般不超过3年。我国《保险法》规定,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这就是说,投保人在合同中止之
复效条款是人寿保险的常用条款之一。如果保险单所有人在宽限期届满时仍未缴付保险费,并且保险合同中没有其他约定的,保险单便会失效即中止。另外对于万能寿险,如果保单没有足够的现金价值来支付每月的死亡率和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