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单所有人的年金保险

Posted 年金

篇首语: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本文由小常识网(cha138.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主要介绍了保单所有人的年金保险相关的知识,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年金保险年金保险合同的保单所有人权利

年金保险合同的缔约双方是(1)签发年金的保险人和(2)投保并购买年金保险的合同持有人。这里年金保险的合同持有人的概念就基本相当于寿险合同中的保单所有人。对递延年金来说,年金保险持有人的支付款在积累期进行增值,当年金到期时,支付期开始,保险人开始定期向受领人支付年金。

年金保险合同与寿险合同的性质在很多方面比较接近,保单所有人的权利也非常相似。首先,若某一时间年金被保险人(类似寿险中的被保险人)仍然生存,保险人就开始向受领人支付年金。这里受领人类似寿险中的受益人,只不过给付保险金的条件相反。年金保险持有人有权指定受领人,往往是年金保险持有人自己。

其次,在积累期内年金保险持有人有权提取部分或全部累积价值,也有权退保取得现金价值。若年金保险持有人在积累期内身故,年金的累积价值会全部支付给事先指定的年金受益人。但支付期一旦开始,年金保险持有人就不能再行使一切与累计价值相关的权利了。这里年金保险受益人类似于寿险中的后继所有人,而且与寿险相似的是,一旦受领人开始接受年金,受领人就取代年金保险持有人获得了年金保险合同的“占有权”,年金保险所有人就失去了对现金价值的要求权。

同样类似地,年金保险持有人可以选择向受领人支付年金的方式,正如寿险保单所有人可以选择保险金给付的方式一样。

最后,在年金被保险人生存期间,年金保险持有人可以将年金转让给新的所有者。这一点也与寿险合同类似。

相关参考

保单所有人的与被保险人

被保险人不是保险合同当事方,寿险合同只是以他的生命作为保险标的。被保险人可以是保单所有人,也可以不是。若投保人为他人生命保险,即所谓“第三方保单”下,几乎所有国家的保险法都要求投保人即保单所有人对被保

保单所有人的财产保险

财产保险财产和责任保险合同的保单所有人权利财产保险是典型的补偿性保险。如前所述,补偿性保险的目的是要将被保险人的经济状况恢复到保险标的未发生损失之时,而不能使被保险人通过损失获益。因此财产保险要求被保

保单贷款对保单所有者和保险公司的影响

保单贷款对保单所有者和保险公司的影响通过保单贷款,保单所有者可以缓解暂时的资金紧张,同时也不致使其保单失效,即使在贷款本息未偿还的情况下,发生了保险责任内的事件,也能获得给付。并且,保单贷款手续简单,

年金保险的主要特点

年金保险的主要特点1、投保人要在开始领取之前,交清所有保费,不能边交保费,边领年金。2、年金保险可以有确定的期限,也可以没有确定的期限,但均以年金保险的被保险人的生存为支付条件。在年金受领者死亡时,保

保单所有人的个人寿险

保单所有人个人寿险合同中的保单所有人权利寿险以人的生命为保险标的。大部分寿险合同给付保险金的条件是被保险人在保单存续期内死亡。按保单存续期的不同又可划分为定期寿险、终身寿险和两全保险。下面分别讲述这三

保单所有人的疏漏

保单所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中国《保险法》)中无“保单所有人”这一概念,导致在实务中常会出现各种争议和纠纷,且实践应用中还会出现无法可依的现象,不利于中国保险业的规范化和长远发展,具体

商业养老年金保险的条款

一是领取方式。商业养老年金保险有定额、定时和一次性趸领三种方式。趸领是被保险人在约定领取时间,把所有的养老金一次性全部提走的方式;定额领取的方式则是在单位时间确定领取额度;定时则是被保险人在约定领取时

保单所有人的与投保人

投保人是填写投保书、申请购买保单的人。在人寿保险中,投保人填写投保书并交纳首期保费就构成了投保要约。保险人可以承诺接受,也可以制定与投保书不一样的条款签发保单,则构成反要约。若投保人和保险人通过要约和

保单转让的分类

保单转让的分类通常保单的转让分为两类:1.绝对转让。即把保单所有权完全转让给一个新的所有人,也就是说,受让人成为新的保单所有人。绝对转让必须在被保险人生存时进行。在绝对转让下,如果被保险人死亡,全部保

保单所有人的权利

保单所有人的权利1、变更受益人。2、领取退保金。3、领取保单红利。4、以保单作为抵押品进行借款。5、在保单现金价值的限额内申请贷款。6、放弃或出售保单的一项或多项权利等。7、指定新的所有人。各国保险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