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办理对外担保登记时应提供哪些材料?
Posted 债务
篇首语:好人的天生欲望是知识。本文由小常识网(cha138.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主要介绍了外商投资企业办理对外担保登记时应提供哪些材料?相关的知识,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⑴对外担保合同正本,合同语言如为外文的,应提交主要条款译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⑵为自身债务的抵押或质押,其债务的合法证明;
⑶担保项下主债务合同;
⑷所有已登记的对外担保和外债登记凭证;
⑸外汇登记证;
⑹外汇局要求的其它文件。
相关参考
担保人办理对外担保批准手续时,应向外汇局提供如下材料: ⑴申请报告; ⑵担保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件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件及其他有关批复文件; ⑶经注册会计师验证并加盖其所在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按照《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履行对外担保所需支付的外汇,须经外汇局核准汇出,并核减担保余额及债务余额。 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凭外汇局核准件办理对担保履约项下的售汇及付汇手续。 担保人办理对
内资企业只能为其直属子公司或者其参股企业中中方投资比例部分对外债务提供担保,但被担保人为以发行B股或者H股等方式在境外上市的外商投资企业除外。内资企业对外担保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50%,并不得超过其
(1)担保人为外商投资企业(不含外商独资企业)提供对外担保,应坚持共担风险、共享利润的原则,同时被担保人的对外借款投向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未经批准不得将对外借款兑换成人民币使用。 (2)担保人不得为
担保人办理对外担保履约,应事先经外汇局核准,核准时,应当提供如下资料: (1)担保人申请担保履约的报告。 (2)外汇局批准担保人出具此笔对外担保的批文原件。 (3)外汇局核发的《对外担保登记证》
⑴担保人(不含外商独资企业)为境内内资企业提供的对外担保和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1年期以内(含1年)的对外担保,由担保人报其所在地的省会所在地城市分局(包括北京、重庆外汇管理部,下同)审批;其中,境内中资
对外提供外债担保的种类有: ⑴融资担保; ⑵融资租赁担保; ⑶补偿贸易项下担保; ⑷境外工程承包中的担保; ⑸其他具有对外债务性质的担保。 限制性规定如下: ⑴担保人不得为外商投资企业注
外商投资企业办理股权质押,如不涉及外汇收付行为,外汇管理部门对此没有什么限制。如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质押项下借用外债,需用事先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并持董事会决议、外债合同、质押合同等到当地外汇局办理对外担保
海外分行在境外向海外中资企业放款,不属我国外债管理范畴。但境内机构为海外中资企业提供对外担保,作为境内机构的或有负债,纳入对外担保管理。除外商独资企业外,境内机构为海外中资企业提供对外担保,须经国家外
新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在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30天内应当向注册地外汇局申请办理外汇登记,登记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⑴审批机关对设立企业的批准文件及批准证书; ⑵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