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商投资企业转股中所发生的外汇收付问题有何规定?
Posted 外汇
篇首语:尺有所短;寸有所长。物有所不足;智有所不明。本文由小常识网(cha138.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主要介绍了对外商投资企业转股中所发生的外汇收付问题有何规定?相关的知识,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外商投资企业转股首先要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如系外方转股给中方,中方购买者需向外汇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外汇管理部门审核有关材料后,批准从其现汇帐户中对外支付,涉及购汇汇出的,由所在地外汇管理部门初审后报总局审批。如系中方转股给外方,收入外汇原则上应予结汇。
相关参考
外商投资企业办理股权质押,如不涉及外汇收付行为,外汇管理部门对此没有什么限制。如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质押项下借用外债,需用事先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并持董事会决议、外债合同、质押合同等到当地外汇局办理对外担保
(1)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结算帐户内的资金可以转为定期存款; (2)定期存款纳入结算帐户最高金额管理,且不应违背资本项目外汇支付的管理规定; (3)如需将结算帐户资金划转至结算帐户开户行以外的银行作外
⑴除经国务院批准的对外援助项目,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局暂不办理对购汇进行境外投资的项目的外汇风险审查。 ⑵1998年8月31日前已办理了境外投资项目外汇风险审查并已领取了海外企业批准文件的下列境外投
一个中外合资企业2005年开始享受外商投资企业“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该企业2009年与创业板上市,现外商投资者准备转让所持股份。按规定,中外合资企业实际经营期不满10年的,应当补缴已免征、减征的企
企业因服务贸易需要对外支付外汇资金并出具对外支付税务证明,对支付金额有何限制?
企业因服务贸易需要对外支付外汇资金并出具对外支付税务证明,对支付金额有何限制?应向国税机关提出申请还是向地税机关提出申请?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提交税务证明有
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结算帐户的外汇收入为经常项目下的外汇收入,外汇支出为经常项目下的外汇支出和经批准的资本项下支出。 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结算帐户实行限额管理,开户金融机构收到外商投资企业超过外汇结算帐户最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办理规定的居民个人外汇收支审核,监督检查辖内银行的居民个人外汇收支审核,定期向总局报送表格,并对银行报送的备案登记表进行定期分析。 居民个人在境外进行直接投资或者间接投资,必须向
外商投资企业的经常项目外汇收入,由外汇指定银行审核真实性后按规定给予办理结汇。 外商投资企业的资本项目外汇收入办理结汇,须经外汇局审批。
从外汇帐户中支付或者购汇支付,应当在有关结算方式或者合同规定的日期办理,不得提前对外付款;除用于还本付息的外汇和信用证/保函保证金外,不得提前购汇。
哪些情况依据我国现行税法的规定,可免于征税或不征税,购汇支付或从外汇帐户中对外支付时,须向外汇指定银行提供相关免税证明?
(1)股息。外商投资企业及发行B股或在境外发行股票的企业,其营业利润缴纳企业所得税后分配的股息免于征税。购汇支付或从外汇帐户中对外支付时,应提供主管国家税务局出具的分配股息的利润所属年度的企业完税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