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保税区内企业结售汇有何特别要求?
Posted 外汇
篇首语:不读书的人,思想就会停止。本文由小常识网(cha138.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主要介绍了对保税区内企业结售汇有何特别要求?相关的知识,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保税区内企业的外汇收入,可以存入其外汇帐户。区内企业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的,应当持《保税区外汇登记证》、从区外购买设备及材料、自用物品的合同或者协议向外汇局申请,由外汇局审核真实性后,凭外汇局的核准件到区内外汇指定银行办理。
区内企业的境外借款未经外汇局核准不得结汇,区内企业向境内中资金融机构借用的外汇贷款(出口押汇除外)和区内中资企业借用的国际商业贷款不得结汇。
区内企业所有对外支付和向保税区外支付,持《保税区外汇登记证》、支付协议或者合同及境外或者区内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的支付通知及规定的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从其外汇帐户中支付,原则上不得购汇付出。
相关参考
(1)保税区内企业(以下简称区内企业)的经常项目外汇收入根据需要可以开立外汇结算帐户; (2)区内企业原则上在区内金融机构或者区外所在地外资金融机构开立外汇结算帐户和外汇专用帐户; (3)区内企业
保税区外的企业能否委托保税区的企业办理进口或能否代理保税区内的企业进口货物?
都可以。但必须双方签定代理进口协议。对保税区外的企业来说,无论是代理进口还是委托进口,均由保税区外的企业办理进口核销手续。保税区外的企业代理保税区内的企业进口货物,只能由区内企业从外汇帐户中汇往区外企
不能。否则,外汇局将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售付汇银行进行处罚。
我公司是外资生产企业,把商品出售给保税区内企业,能否办理出口退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税若干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92号)第六条规定,对非保税区运往保税区
我公司是外资生产企业,把商品出售给保税区内企业,能否办理出口退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税若干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92号)第六条规定,对非保税区运往保税区的货物不予退(免)税。保税区内企业从区外购进货物时必须向税务机关申请备
保税区内的中国居民与区外的中国居民发生的进出口收付汇行为不需申报;区内的中国居民与境外非居民发生的收付汇行为需进行申报。具体操作如下: (1)如果保税区内企业向境外支付进口款,银行应让客户填写进口付
未经外汇局批准,保税区外的银行不得为保税区内的企业开立外汇帐户,否则,外汇局将根据《外汇管理条理》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如合同签约人中卖方(或合同中指定的受益人)为保税区内企业,则申请备案的进口单位应持进口合同、保税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开证申请书(或其它对应该结算方式的商业单据)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备案手续。
账户外汇交易与个人结售汇存在以下区别: (1)账户外汇是一项账户交易类产品,客户买入的账户外汇不能支取实际外汇,只能卖出后支取人民币资金;个人结售汇可满足客户用汇需求,客户购汇后可实际使用。 (2
境内机构发债所筹资金必须调回境内使用,持有关文件(《外债登记证》或《外汇(转)贷款登记证》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开户手续,不得将外汇存放国外,如有特殊需要,须经过批准后,方能存放境外,否则根据《违反外汇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