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境内中资外汇指定银行开具远期信用证有何要求?
Posted 远期
篇首语:勤奋就是成功之母。本文由小常识网(cha138.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主要介绍了对境内中资外汇指定银行开具远期信用证有何要求?相关的知识,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境内中资外汇指定银行对外不得开具无贸易背景的远期信用证,对外开立期限超过1年的远期信用证,由开证行事先报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境内中资机构向境内外资金机构申请开立远期信用证、办理打包贷款、押汇等贸易融资业务,须事先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局(以下简称外汇局)批准。境内中资机构向境外金融机构申请开立远期信用证、押汇等贸易融资业务,须事先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
相关参考
境内中资外汇指定银行为境内航空公司一年期以上(含展期超过1年期)的飞机经营性租赁提供租金偿付担保,须事先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境内航空公司进行回租业务,应视同对外融资租赁办理审批手续。境内航空公司对外
⑴境内机构偿还境内中资外汇指定银行信用证项下垫款,凭外汇局核销管理部门颁发的加盖“已报审”《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向外汇局申请,凭外汇局的核准件办理偿还手续。属无贸易背景的信用证外汇垫款则应在外汇局对其
境内机构发债所筹资金必须调回境内使用,持有关文件(《外债登记证》或《外汇(转)贷款登记证》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开户手续,不得将外汇存放国外,如有特殊需要,须经过批准后,方能存放境外,否则根据《违反外汇管
中资外汇指定银行应当根据其海外分行的营运资金、资产负债比例及当年业务量等项指标,确定每个海外分行的境外融资总量,并于每年2月底之前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备案。海外分行一次性筹借等值5000万美元以上(含50
(1)债务人偿还中资金融机构自营外汇贷款本金,由债务人持《外汇(转)贷款登记证》、借款合同、债权机构的还本付息通告单,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申请,凭外汇局的核准件购汇支付或从其外
境内个人持有的外币现钞到外汇指定银行结汇是否要进行汇兑业务申报?为什么?
境内个人持有的外币现钞到外汇指定银行结汇,不需进行汇兑业务统计申报。根据《汇兑业务统计申报规程》的规定,只有与人员进出我国国境相联系的汇兑行为,才进行汇兑业务统计申报,而境内个人持有的外币现钞到外汇指
(1)贷款合同正本,并留存副本或复印件; (2)所有已登记的自营外汇贷款登记凭证; (3)债务人如为外商投资企业,还应当提交《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 (4)外汇局要求的其它文件。
《关于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售付汇提交税务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对银行、企业及外汇局的要求与以前有何不同?
在现行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相关法规中,并未明确要求审核税务凭证,《通知》下发后,将对境内机构、银行、外汇局及税务局提出如下与以前不同的要求: (1)境内机构到银行办理购付汇向境外支付《通知》中所列费
下列非贸易项下收入,按照我国现行税法规定,境内机构应为境外收入方申报代缴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个人为个人所得税),境内机构在外汇指定银行购汇支付或从其外汇帐户中对外支付,须向外汇指定银行提交税务机关开具
各外汇指定银行必须按外汇局的批准文件或核准件办理资本项目结汇、售汇和付汇及境内划转业务和专用帐户开立业务。各外汇指定银行县支行及县支行以下分支机构未经授权不得办理资本项目外汇结汇、售汇和付汇及境内划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