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国际收支申报规定的金融机构的责任人会受到什么处罚?
Posted 国际收支
篇首语:顾虑太多难以起步,背负太多难走远路。本文由小常识网(cha138.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主要介绍了违反国际收支申报规定的金融机构的责任人会受到什么处罚?相关的知识,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根据《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对违反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规定的金融机构,应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给予记过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应对该金融机构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参考
国际收支统计工作人员违反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规定会受到什么处罚?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对违反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规定的统计工作人员,由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分支局给予行政处分。具体可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核查处罚规程》第十九条规定,给予警告、
首先,对违反《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行为,外汇局可以根据《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给予警告、罚款、通报批评的处罚;其次,对虚报、瞒报、拒报、迟报,或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行为,可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对于违反《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及本细则的行为,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罚: (1)对于逾期未履行申报或申报信息传送义务的,外汇管理局可对其处以警告处罚,并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对于违反《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及本细则的行为,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罚: (1)对于逾期未履行申报或申报信息传送义务的,外汇管理局可对其处以警告处罚,并
对处以罚款处罚的金融机构,应根据《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对未按照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申报的金融机构,外汇局可给予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人民币)罚款”。
企业逃汇、非法套汇、非法经营外汇业务、违反外债管理、非法使用外汇、非法买卖外汇、违反外汇帐户管理规定、违反外汇核销管理规定以及未按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申报等行为,都会受到外汇局查处。
开户金融机构擅自为境内机构、驻华机构、个人及来华人员开立外汇帐户,擅自超过外汇局核定的帐户使用范围办理帐户收付或者违反其他外汇帐户管理规定的,由外汇局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必须依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规定申报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二条、《中华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必须依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规定申报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二条、《中华
对不按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申报的中国居民,《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核查处罚规程》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处以罚款处罚的,罚款金额应为所涉及国际收支交易原币金额的1—5%(折合人民币),但最高罚款金额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