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未办外汇登记证或在境内异地设机构的企业如何补办?
Posted 外汇
篇首语:梦想不大, 道路很长,开始了就别停下。本文由小常识网(cha138.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主要介绍了逾期未办外汇登记证或在境内异地设机构的企业如何补办?相关的知识,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对已在注册地办理了外汇登记的企业,其在境内异地或境外设立分、支机构,不再单独办理外汇登记。逾期未办理外汇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由外汇局按规定相应处理后为其补办外汇登记手续。
相关参考
境内机构、驻华机构原则上向注册地外汇局申请开户。如因业务需要须在境内其他地区开立外汇帐户的,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1)外商投资企业应当向注册地外汇局提出申请,凭注册地外汇局核发的“开户通知书”到开户
债务人购汇偿还逾期的境内中资金融机构自营外汇贷款本金如何办理?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汇发(1999)10号文的规定,下列资金可以购汇偿还逾期外汇贷款: ⑴债务人经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获得或通过变卖各种资产、财产等形式获得的人民币收入; ⑵债务人通过改善经营和财
(1)境内机构、驻华机构开立的经常项目外汇帐户,应按照《外汇帐户使用证》、《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或者《驻华机构外汇帐户备案表》规定的收支范围办理收付; (2)外商投资企业经常项目外汇收入进入外汇
境内机构发债所筹资金必须调回境内使用,持有关文件(《外债登记证》或《外汇(转)贷款登记证》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开户手续,不得将外汇存放国外,如有特殊需要,须经过批准后,方能存放境外,否则根据《违反外汇管
境内机构补偿贸易项下以实物偿还的,外汇指定银行不得为其办理售付汇;以外汇偿还的,境内机构应当持补偿贸易合同、《外债登记证》、境外机构的付款通知书、报关单等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或者其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
(1)债务人偿还中资金融机构自营外汇贷款本金,由债务人持《外汇(转)贷款登记证》、借款合同、债权机构的还本付息通告单,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申请,凭外汇局的核准件购汇支付或从其外
(1)银行为未经批准开立外汇帐户的境内机构的经常项目汇入款应结汇而未结汇,设临时帐户保留; (2)经批准开立外汇帐户的境内机构超过外汇局核定其最高限额部分的外汇应结汇而未结,银行未通知企业; (3
境内中资机构借用短期国际商业贷款应当经外汇局批准,外商投资企业借用国际商业贷款事先无需审批,只需登记,以便统计监测。
以下外债可向外汇局申请结汇: ⑴用于境内采购的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 ⑵用于境内采购的外商投资企业中长期外债,但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立项合同中已明确为人民币投资的部分; ⑶审批时明确用于境内
允许转让。当该企业将注册资本转让给其它境内机构时,须持董事会决议书、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完税证明、原项目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转让协议、外汇登记证以及外汇局要求的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