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局对出口收汇期限有何规定?

Posted 日期

篇首语:生活不是等待风暴过去,而是学会在雨中翩翩起舞。本文由小常识网(cha138.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主要介绍了外汇局对出口收汇期限有何规定?相关的知识,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出口单位报关后应当及时收汇,即期出口项下的,应当在报关之日起180天内收汇;

远期出口项下的,应当根据在外汇局备案的出口合同规定的日期收汇。

该收汇日期的截止日期为最迟收汇日期。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贸易信贷登记管理(延期收款部分)操作指引》的通知》

——《 贸易信贷登记管理(延期收款部分)操作指引》

第二部分 企业延期收款登记管理操作指引

第六条 企业自2008年12月1日后货物出口而发生的延期收款,须登陆系统办理延期收款合同登记和对外债权登记(以下简称“债权登记)。

货物出口合同中如约定收汇日期晚于出口日期90天以上的,企业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合同登记,并于实际出口后办理债权登记。债权登记时间为自出口报关单海关签发日起至90天加上15个工作日。

无出口合同、出口合同未约定收汇日期或出口合同约定收汇日期晚于出口日期不超过90天,而企业预计收汇日期将要超过出口日期90天的,企业可在实际出口后办理延期付款合同登记,合同登记的时间为出口后90天加上15个工作日,并于实际出口90天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债权登记。

无出口合同、出口合同未约定收汇日期或出口合同约定收汇日期晚于出口日期不超过90天,而实际收汇期限超过90天的延期收款,企业应在实际出口90天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同时办理合同登记和债权登记。

相关参考

收汇后如何办理核销?

即期出口项下,企业应当在出口收汇后凭核销单、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到外汇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远期出口项下,企业应当在合同规定收汇日收汇后持上述材料到外汇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企业可按月集中到

自动核销单位如何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哪些情况下自动核销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核销报告手续?

除以下情形外,自动核销单位无需向外汇局进行核销报告,也无需到外汇局办理核销手续,但应将用于核销的报关单进行网上交单,由外汇局按月通过“出口收汇核报系统”对其出口报关数据和银行收汇数据按时间顺序自动总量

出口单位如何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报告手续?

出口单位出口货物后,应当在不迟于预计收汇日期起30天内,持核销单、报关单、核销专用联及其它规定的核销凭证集中或逐笔向外汇局进行出口收汇核销报告。实行自动核销的出口单位,除特殊情况外,无须向外汇局进行核

边贸企业如何办理边境贸易项下出口收汇核销?

边贸企业办理边境贸易项下出口,应当按照出口收汇核销管理规定向外汇局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办理出口报关、收汇等手续,其出口收汇核销按以下规定办理:  (1)以可自由兑换货币现汇结算的,边贸企业应当按照《出

代理出口项下由代理方收汇如何办理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

代理出口项下由代理方收汇,如代理方有外汇帐户,需要将属于委托方的外汇化转委托方时,应当将所收外汇全部进入代理方的外汇结算帐户,银行给代理方出具出口收汇核销专用收帐通知单,代理方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外汇化

外汇局根据各地业务量和出口单位的具体情况,可采取哪几种出口收汇核销方式?

外汇局可以根据各地业务量和出口单位的具体情况,按照下列规定分别采取逐笔核销、批次核销、自动核销的出口收汇核销方式:  1、逐笔核销:即由出口单位按核销单证一一对应进行报告,外汇局按照一一对应的原则逐笔

符合哪些条件的出口单位,外汇局核定其自动核销资格?

外汇局按年度核定出口单位自动核销资格,对符合下列规定条件的出口单位,外汇局核定其自动核销资格:  1、国际收支申报率为100%;  2、上年度出口收汇核销考核等级为“出口收汇荣誉企业”;  3、近两年

企业2010年2月、3月、6月份出口的货物,因对方没有付款,企业就没有收汇核销。请问,现在可否收汇核销?

出口收汇核销是外汇管理部门的工作,外汇管理部门出具的出口收汇核销证明是出口企业到税务部门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时提供的凭证之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

银行违反出口核销管理规定应如何处理?

银行有下列行为的,由外汇局给以警告、通报批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1)不按照规定向出口单位出具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的;  (2)未填齐规定的要素向出口单位出具出口收汇核销

出口单位遗失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如何处理?

出口单位遗失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的,应当先向外汇局提出申请补办。外汇局核实统一后,可在接到申请3个月后,为出口单位签发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补办批准件,银行凭该批准件为出口单位补办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并在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