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转让自由的表现

Posted 公司

篇首语:人生就像骑单车,想保持平衡就得往前走。本文由小常识网(cha138.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主要介绍了股份转让自由的表现相关的知识,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股份转让自由的表现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自由作为一项原则,并不是绝对的。亦即在特定情形下,法律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也设有一定限制。具体表现在:

1.公司设立登记前“股份”转让的限制

公司设立登记是公司成立的必经程序。公司设立登记之前,公司尚未成立,将来是否一定成立,并不肯定。为防止投机,以维护交易安全,并促进公司设立,故立法上禁止其转让。我国台湾《公司法》第163条第1款规定:公司股份之转让,不得以章程禁止或限制之。但非于公司设立登记,不得转让。我国大陆《公司法》对此未明确规定,属于立法遗漏。

需要注意的是,日本《商法典》第190条规定:转让因认股而产生的权利,对公司不发生效力。依其规定,认股人可以转让其因认股而产生的权利,但是这种转让对公司无任何效力。相对于我国台湾公司法禁止转让的规定而言,日本立法在确保公司能够顺利设立的同时,允许转让因认股而产生的权利,采取了比较灵活的态度,从而在确保未来公司利益的同时,维护了认股人的利益,值得我国立法借鉴。另外,依该法第204条第2款的规定,股票发行前转让股份的,对公司亦不发生效力。

2.发起人股份转让的限制

发起人所持股份,在公司设立登记后一定期限内,禁止转让。其立法旨趣在于:防止发起人以发起、组织公司为手段,以获取发起人报酬及特别利益为目的,形成专业发起人的不当行为。事实上,在有的国家,确实存在着以“注册——转让”公司为业的所谓“国际商业公司”。我国台湾《公司法》第163条第2款将该持股期限规定为1年,我国大陆《公司法》第147条第1款将该持股期限规定为3年。

3.公开发行公司董、监事(经理)任期内股份转让的限制

董事、监事被选任时,应当向有关机构或者公司申报其所持股份,并在其任期内,限制转让。其立法旨趣在于防止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董事或监事巧取名位,而于任期中大量转让其所持股份,从而减少对公司的向心力。不同立法限制对象的范围和程度并不相同,根据我国台湾《公司法》第227条的规定,董监事任期内可以在一定限度内转让其所持股份,但应向主管机关报告;当转让数额超过其选任时所持股份的1/2时,董事、监事当然解任;我国大陆《公司法》第147条第2款,将受限制的人员范围扩大到董事、监事和经理,并且规定上述人员在其任期内不得转让,至于违法转让的后果,则未予规定,属于立法技术上的不足。

4.员工行使新股认购权所承购股份的转让限制

公司发行新股时,公司员工依法享有新股认购权。其行使新股认购权所获得的股份,在一定期限内,禁止转让。原因在于,赋予员工以新股认购权,目的在于使员工能够同公司“同心同德”,致力于公司的发展,如允许其在行使新股认购权后立即将所获得的股份转让,将导致赋予其新股认购权的目的落空。我国台湾《公司法》第267条第6款将此期限规定为2年,我国大陆《公司法》对此未作规定。

5.公司取得自己股份的限制

公司立法原则禁止公司收回、收买或收质自己股份。理由在于:股份有限公司为社团法人,理论上不能同时成为自己的构成人员(股东)。因此,公司设立或发行新股时,不得通过认股而原始取得自己股份。公司成立后,虽然从理论上讲股份已具有财产价值,公司似乎可以继受取得,或将其收为质物,但是,这样一来,由于公司以其资本或法定准备金作为资金来源,购买自己股份,实质上等同于返还了股东的出资,故而有违资本充实和资本维持原则,非法减资,损害公司债权人和广大股东的利益,在一定意义上讲,还在股份被收购股东和其余股东之间造成了事实上的不平等。因此,各国和地区立法原则上禁止公司收回、收买或收质自己股份。

作为禁止公司取得自己股份原则的例外,法律允许在特定情况下,公司合法取得自己股份。这些特定情形包括:(1)特别股回收;(2)员工库藏股;(3)公司因股东行使股份收买请求权而收买其股份;(4)在股东受清算或破产宣告时,抵偿在此之前所欠公司债务;(5)无偿取得;(6)概括性权利继受取得;(7)公司减资时为消除股份而取得。

相关参考

继受取得股东的内容

继受取得股东的内容继受取得股东通过受让所取得的股份占继受取得股份的大多数,而继承取得、接受馈赠则占少数。因为股份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上市公司,股份可以自由转让,公司不得以章程规定或其他方式限制转让,

股份报价转让的特征

股份报价转让的特征股份报价转让与现有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股份转让和证券交易所市场的股票交易有所不同。1.挂牌公司属性不同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挂牌公司是原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和退市公司,属于公开发

股份转让的限制规定

股份转让的限制规定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股东持有股份可以依法转让。”但《公司法》又对股份转让作了如下几方面的限制: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公司董事、监事、高

股份转让与上市公司收购的不同点

股份转让与上市公司收购的不同点股份转让也可以成为兼并的一种手段。它与上市公司的收购的不同点在于:1、转让的股份可以是上市公司的股份,也可以是非上市公司的股份,收购通常是针对上市公司的股份。2、股份转让

下列有关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的行为中,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下列有关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的行为中,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_____。A、公司在股市上收购本公司股票一批,作为奖励派发给贡献突出的员工B、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依法将其持有的某公司股份全部转让给另一公

股份报价转让系统的意义

股份报价转让系统的意义首先,有利于自主创新国家战略的实施。中共中央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表示,将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科学技术发展的战略基点和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而形成自主创新的基本体制架

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协议转让的股份数及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2.转让股份的每股个及股权转让金总额。3.转让股份的交割日(股权转让让协议正式生效后方可进行)。4.股

知识大全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转让需要股东会三分之二的人同意吗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转让需要股东会三分之二的人同意吗?看完你就明白了《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

知识大全 两人合伙注册股份有限公司,一人退出,退出的人的股份转让给另一个人,这样还需要设立清算程序吗

两人合伙注册股份有限公司,一人退出,退出的人的股份转让给另一个人,这样还需要设立清算程序吗?要看你们的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没有利润,也没有债务,那就不用清算,有一个人愿意顶就行。去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一下

香港企业A将其占有中国境内企业的股份转让给另一香港企业,那么企业A如何纳税?

香港企业A将其占有中国境内企业B的股份转让给香港企业C,企业A的企业所得税应在何处缴?ahref='http://www.baiven.com/baike/220/261533.html'targ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