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大全 事物是客观存在的物体及现象,非事物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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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首语:人生不是一种享乐,而是一桩十分沉重的工作。本文由小常识网(cha138.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主要介绍了知识大全 事物是客观存在的物体及现象,非事物是什么相关的知识,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事物是客观存在的物体及现象,非事物是什么?
数据是反映客观事物存在方式和运动状态的记录,是信息的载体。延伸:数据和信息的含义以及两者之间的区别。1、信息是人们对于客观事物属性和运动状态的反映。而数据是反映客观事物存在方式和运动状态的记录,是信息的载体。对客观事物属性和运动状态的记录是用一定的符号来表达的,因此说数据是信息的具体表现形式。2、区别:(1)信息是有用的数据,数据是信息的表现形式。信息是通过数据符号来传播的,数据如果没有具有知识性和有用性则不能称其为信息。(2)信息是抽象的、观念性的,数据是具体的、物理性的。信息的形式单一,而数据的形式可以多种多样。 (3)数据是信息的具体表示形式。数据不仅仅指数字、字母、文字和其他特殊字符组成的文本形式的数据,而且还包括图形、图像、动画、影像、声音(包括语音、音乐)等多媒体数据。
为什么事物是客观存在的,而物质是客观实在的
客观实在是指不依赖于人的意识而实实在在地存在着的特性.它是对世界万事万物和现象共同特性的抽象和概括.相对于意识来说,它是第一性的东西,不包括精神、意识现象.
客观存在是相对于主观而言,它既可以指具体的物质形态,也可以指具体的思想.对于任何人来说,客观存在的东西除了物质现象之外,还有精神、意识现象.
物质既具有客观实在的特性,也是一种客观的存在.
至于政治的复习方法,现阶段你听的应该是哲学和正经部分,这部分的知识点和概念理解掌握起来有一定的难度,所以,在听课过程中需要自己不断地思考,总结,然后进行联系巩固,不明白的再进行听课,理解.在这个过程中一些基本的知识点就能够大致掌握了,剩下的就是对基本理论和体系的记忆和背诵.
客观存在的事物指什么
客观存在的事物指什么?
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东西 比如你不能靠想就把石头变成钻石 不能靠想就改变重力加速度
客观存在的事物加上事物两字就是指物质吗?
不完全 物质 物理定律 几何 数学应该都算
也就是客观实在吗?
我觉得是翻译问题 不过也许客观实在比客观存在 范围更狭窄
"客观存在的事物"指什么
人的意识即主观,客观与主观是相对的 所谓“客观”,顾名思义,就是观察者为“客”,自外于被观察事物。此时,被观察事物的性质和规律不随观察者的意愿而改变。 所谓“主观”,就是观察者为“主”,参与到被观察事物当中。此时,被观察事物的性质和规律随观察者的意愿不同而不同。 (一)在本体论领域,按照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观点,“客观存在”是指在人的意识之外、不依赖于人的意识而独立存在着的客观事物。对本体论范围内的“客观存在”,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用物质范畴加以概括的。列宁指出:“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列宁选集》,第2卷,128页)与之相对立的意识范畴则是人脑对客观存在的反映。马克思指出:“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217页)可见,在本体论领域,作为客观存在的只能是物质现象。高二《思想政治》教材中“自然界是客观存在的”、“社会存在与发展是客观的”、“人们周围的世界是客观存在的”这样一些观点,就是在本体论意义上使用“客观存在”这一命题的。作为对客观存在的反映的主观意识现象,无论是人类意识的整体,还是单个人的思想、观念,都不是“客观存在”本身。 意识和物质、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是哲学的基本问题。对哲学基本问题第一方面的不同回答,是划分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唯一标准。唯物主义认为,世界的本原是物质,物质是第一性的,意识是人脑对物质的反映,是第二性的,物质决定意识。就是说,只有物质才是客观存在的,才是世界的本原。如果把意识也当做“客观存在”,就会背离唯物主义的根本观点,导致唯心主义。我国古代思想家朱熹认为,“理在事先”,在宇宙形成之前有一个绝对的、独立存在的“理”,这个“理”演化出形形色色的事物和现象。德国哲学家黑格尔认为,世界的本质是“绝对精神”,自然界和人类社会是“绝对精神”自我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和表现。唯心主义颠倒了物质和意识的关系,在理论上是根本错误的,在实践上是极其有害的。 在实际工作中,物质与意识的关系表现为客观与主观的关系。要在实践中有效地改造客观世界,使实践获得成功,就必须处理好主观与客观的关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使主观符合客观、思想符合实际。所谓实际,就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要根据客观存在的事实,决定我们的方针、政策、计划、工作方法等主观的东西。与此相反,如果在工作中不是力求主观与客观相符合,而是从主观出发,用主观去剪裁客观,必然会违背客观规律,导致实践的失败。 显然,在本体论领域,在涉及世界的本原是什么的问题上,客观存在的物质现象同主观的意识现象之间存在着明确的界限,是不能混淆的。在这个范围内,别人的思想当然不是客观存在的,而是客观存在的反映,是主观的东西。 (二)在认识论领域,“客观存在”除了泛指作为总体认识对象的物质世界外,还具有特殊的规定性。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首先认为,认识是对客观物质世界的反映。这是唯物论的反映论的一般原则,它回答了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本路线和出发点问题。同时,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特别强调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把认识奠定在实践的基础上。这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同旧唯物主义认识论的根本区别所在。同实践活动相联系的认识过程是主体和客体的对立统一。主体和客体作为一对范畴,它们在本质上是互相规定的,在实践的基础上是统一的。 首先,认识的主体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纯主观的思维和意识,而是活生生的、现实的、社会的、实践着的人,是作为自然界的产物和一部分、作为社会基质的物质性的人同具有感知能力、思维能力、实践能力的精神性的人的统一体。 其次,同主体既相对立又相统一的客体,不再完全等同于与思维、意识相对立的客观物质现象,而是指同人的感知能力、思维能力、心理因素、实践能力相关并在实际上进入实践过程的认识的对象。对认识的客体可从两个方面来阐述:第一,由于物质世界的无限广大性、多样性、复杂性,由于一定阶段人的认识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局限性,物质世界不可能全部进入现实的实践过程而成为认识的客体。客观事物能够成为认识的客体总是有限的。第二,同认识的主体既相对立又相统一的认识的客体,除了各种自然现象、社会物质现象外,还包括既定的社会事实,已经形成的人类认识成果、社会意识形态、社会心理和传统习俗等精神现象。既定的社会事实、已经形成的精神现象是人们面临的客观环境的组成部分,是人们面对的认识对象,是客观存在的认识客体。在现实生活中,他人的思想相对于具体的认识主体而言,是一种客观的认识对象,马克思称之为“思想客体”(《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16页)。 把精神现象看成客观存在的认识客体的观点能够成立吗?当然能,因为实际情况本来就是这样嘛!比如,思想史一类的科学,诸如哲学史、文学史、经济学说史等,就是把已经形成的人类认识成果作为研究、认识的对象。虽然已经形成的人类认识成果本身是对客观存在的反映,但是,它们一旦形成,便又成为一种认识客体。我国古典名著《红楼梦》成为遍及全球的红学家研究的对象,你能否认它是认识的客体吗?心理学是以人的心理现象、心理活动的本质和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的,思维科学是以人的思维的本质和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的。心理学、思维科学认识的客体当然是精神现象,而不是物质现象。我们常说思想政治工作要从人们的思想实际出发,有的放矢。如果否认人们的思想对思想政治工作者来说是一种“客观存在”,是不依赖于思想政治工作者的意识而存在的认识客体,那么,这是从何而来的“实际”?总之,“思想客体”也是认识的客体,尽管它本身是对客观事物的反映。世界上的任何事物和现象,只要它在实践中同认识的主体相联系,就成为认识的对象,即认识的客体。就“思想客体”来说,人们接收它所储存的信息,在实践中形成新的思想、观念、认识,其目的在于指导现实的实践活动。 所以,在认识论领域,在分析具体的认识过程时,我们可以把别人的思想看成是客观存在的,是不依赖于我们的意识而客观存在的认识客体。 这样理解会不会违背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根本路线呢?不会!我们已从本体论的角度同唯心论的先验论划清了界限。在本体论的范围内,就认识论的基本问题而言,物质范畴和意识范畴的界限是不会也不容混淆的。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范畴和意识范畴是对世界上两大类现象各自的共同本质的抽象。物质范畴是对不依赖于人的意识而客观存在的一切事物的概括,意识范畴则是对物质现象在人脑中的反映即精神现象的概括。物质是世界的本原,意识是派生的。但是,一旦进入认识论领域,进入对具体认识过程的分析,物质和意识的界限就不再是绝对的了。列宁曾经指出:“物质和意识的对立,也只是在非常有限的范围内才有绝对的意义,在这里,仅仅在承认什么是第一性的和什么是第二性的这个认识论的基本问题的范围内才有绝对的意义。超出这个范围,物质和意识的对立无疑是相对的。”(《列宁选集》,第2卷,147~148页)超出本体论的范围,主观的精神现象就转化为客观的认识对象,转化为认识的客体,而“客观存在”也就有了特殊的含义和内容,即有了特殊的规定性。 在一定场合、一定范围为主观性的东西,在另一场合、另一范围则为客观性的东西。这表现了转化规律的普遍性。一切事物、一切事物的矛盾双方无不在一定的条件下相互转化,这是客观的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一个基本原理。一切要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对同一事物,分析的角度不同,研究问题的范围不同,得出的结论也就不同。这正是我们辩证地理解“客观存在”这一命题。
辨析题:一切客观存在的事物都是客观
问题不完整啊
辨析:物质是客观存在的物体
物体是具体的,是物质的某种表现形式,而物质是对各种具体物体的一种抽象,所以物质是客观存在的物体是错误的,是用特殊代替一般,用个别代替普遍.
一切客观存在的事物都是客体,这句话对吗
不正确,人是客观存在的,但人在大部分情况下是作为主体的,只有再人本身作为对象时才是客体.
这句话倒过来就正确,即:一切客体都是客观存在的事物.
物质就是客观存在的物体 对吗 为什么
不对。“客观存在”是不可定义的混乱概念。
“物质”这个词的提及者相信并认为自己观测到的并且认为是物质的就是物质。
物质就是指一切客观存在的具体事物.
该观点不正确,物质是不依赖于人的意识,并能为人的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实在,客观存在包括了物质这种客观实在。 客观实在与客观存在的区别:客观实在是指不管人们承认不承认、喜欢不喜欢、知道不知道,它都不依赖于人的意识而实实在在地存在着的特性。它是对世界万事万物和现象共同特性的抽象和概括,相对于意识来说,它是第一性的东西,不包括精神、意识现象。
客观存在是相对于主观而言,它既可以指具体的物质形态,也可以指具体的思想。对于任何人来说,客观存在的东西除了物质现象之外,还有精神、意识现象。
联系:客观实在是一种客观存在。客观存在不仅包括具有客观实在性的物质现象,还包括不具有客观实在性的精神、意识现象。
法律是客观存在的现象吗
从已经制定的法律来说,法律是客观存在的,你的说话比较正确。但是从整个宇宙存在来看,法律并不是所有社会必须具备的东西。例如原始社会,没有法律。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也没有法律。也就是说,法律是统治阶级制定的,为统治阶级服务的工具。所以法律包含有人为因素。错哦内蒙古这一点看,法律不是客观现象。而是主观的。
相关参考
“一切具体事物和现象的存在、发展都是有条件的”是外因论的观点
“一切具体事物和现象的存在、发展都是有条件的”是外因论的观点。_____答案:错误解析:任何一种联系总是在一定条件下的联系。联系的普遍性是无条件的,而联系的特殊性是有条件的,即指具体条件下的联系。条件
事物的联系是客观的,所谓客观的是指事物固存的本性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事物的联系是客观的,所谓客观的是指事物固存的本性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_____答案:正确解析:联系的客观性是指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故本题判断正确。
事物之间的关系是普遍的、客观的、无条件的。_____答案:错误解析:事物之间的联系是普遍的、客观的、有条件的、多样的和系统的。故本题判断错误。
意识是人脑对客观事物的反映,但意识并不一定与客观事实相符合。_____答案:正确解析:意识是人脑对客观事物的反映,意识有正确和错误之分,错误的意识与客观事实不相符合。故本题判断正确。
人们对同一客观事物进行观察,既可能做出歪曲的反映,也能够形成如实的反映,区别是
人们对同一客观事物进行观察,既可能做出歪曲的反映,也能够形成如实的反映,区别是_____。A、歪曲的反映不是对客观事物的反映,如实的反映是对客观事物的反映B、不在于对客观事物做出什么性质的反映,而在于
人们对未来的预测,应该这样认识__。①它是人脑对客观事物的反映②它根源于现阶段的客观事物③它有正确和错误的区别
人们对未来的预测,应该这样认识_____。①它是人脑对客观事物的反映②它根源于现阶段的客观事物③它有正确和错误的区别④它属于人脑对客观事物的反映形式A、①②③B、①③④C、①②④D、②③④答案:B解析
智力是人们认识客观事物,并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_____答案:正确解析:智力是指生物一般性的精神能力,指人认识、理解客观事物并运用知识、经验等解决问题的能力,包括记忆、观察、想象、思考、判断等
对于同一事物,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反映。这说明_____。A、意识是主体的自由创造B、意识不受客体影响C、意识受主体状况的影响D、意识的内容是客观的答案:C解析: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是客观存在在人脑中的反映
真理是人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因此真理是主观的。_____答案:错误解析:真理的客观性,指在真理之中包含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内容。真理的客观性包含两重含义:其一,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其二,
错觉是指对客观事物歪曲的知觉,也就是把实际存在的事物歪曲地感知为与实际事物完全不相符的事物。临床上多见错听和错视。如把挂在衣架上的大衣看成是躲在门后的人,将地上的一条绳索看成一条蛇,一个安装在天花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