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大全 政府征收土地时,在什么情况下农民可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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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征收土地时,在什么情况下农民可以拒绝

1、土地征收的关键不在于农民是否签字同意,而在于是否是合法的。
如果是合法的征地,农民不签字也是没有用的,因为征地是国家行为,是市县政府代表国家进行的。
2、判断征地是否合法,最简单的就是看是否有两公告:市县政府发布的《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和国土局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这两公告都要张贴于被征地所在地的村组,老百姓可以看到。
如果没有这两公告,则可以认定征地不合法。对于违法的征地,农民当然有权拒绝,当地政府也不能强占。

什么情况都拒绝不了,一切都以他们的利益为重,土地承包证里面写着呢,一切服从国家规划,真心在帮你期待采纳,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征收土地

我国对房地产权属管理实行登记发证制度。房地产权利人(法人或自然人)通过各种方式合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在经过房地产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后,才算真正拥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否则,取得的产权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什么是拥有土地使用权?
在国土资源局办理了土地转让手续,并取得了相应证书,才算是拥有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是我国的一项特殊的无形资产。我国《宪法》规定,土地为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拥有土地。长期以来,我国国有企业占用使用的土地均未在会计上反映。1988年修订后的《宪法》和《土地管理法》允许有偿出让或转让土地使用权。随后,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是指政府将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土地,按照指定地块、用途和其他条件,有偿地供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开发经营,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向政府支付出让金儿使用金,出让金是土地使用权让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向政府一次性支付的价款,使用金是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因使用土地而定期向政府交纳的费用。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行为,后者应向前者支付转让金。
土地使用权成本包括支付给政府的出让金或支付给其他单位的转让金以及迁移补偿费、场地平整费、丈量费和法律手续费等。如果国家以土地使用权向股份有限公司作价入股,则以评估的价值为依据。
定期向政府交纳的土地使用金于支付时作为当期费用处理,不予资本化。
集体土地是指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的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农民在什么情况下收回政府已征地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土地征收后在什么情况下失效

如果征收后,不再做原有用途的,土地归国家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三)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四)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五)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希望采纳!

在什么情况下农民的土地归国家所有呢

农民的土地占了,钱不是分给农民,而是补偿给农民!注意区分,如果是分农民就全发财了,农民得到的补偿款只是开发商买地的一个零头都不到啊!中国的土地全是国家的,农民的土地也只是使用权,没有处置劝的!所以国家或者地方政府要征用农民没有办法的,只可以听国家或者地方政府的安排!给你一点补偿款!就是这么简单的!

在什么情况下,公民可以拒绝作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70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第1款), “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第2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1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出庭作证的义务……”等。上述条文中,仅规定了案件知情人有作证义务,而未规定无故拒绝作证将承担什么样的不利后果(即法律责任),这在立法上无疑是一大缺憾。
据此看来,你有作证义务,但你拒绝作证,法律并没有惩罚措施。你不作证也没招。

房地产常识 征收土地 什么情况下可以征收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三)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四)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五)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什么情况下,农民兄弟有权拒绝交出土地

只要国家想要,什么情况下,农民也不能不交,这是这个制度的特点,顺我者倡不倡难说,逆我者亡是肯定的,真心在帮你期待采纳,

一般意义上说,只要经过省政府批准,市县政府就可以征收集体土地了。在政府发布了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国土局发布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后,农民就应该交出土地,是抗拒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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