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医统大全》 解诸虫兽咬伤毒方
Posted 《古今医统大全》
篇首语:天不生无用之人,地不长无名之草。本文由小常识网(cha138.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主要介绍了《古今医统大全》 解诸虫兽咬伤毒方相关的知识,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古今医统大全》 解诸虫兽咬伤毒方
香油饮之一碗无妨,葛根汤洗伤处,绵拭干,香油涂之,以青布作条燃火入竹筒中,放烟熏伤处,口渴者,砂糖调水饮之。□
《儒门事亲》云∶一人为犬啮,足胫肿如罐,坚如柱石,毒瓦斯入腹,呕不下食,头痛而重,发热憎寒。戴人治以舟车丸百粒,通经散二钱,服至半时,利十余行,肿消病势稍减,直候其流恶水五六日,方贴膏药,敷生肌散而愈。呜呼!凡畜伤人手足,毒入经络,病证若是,仓卒遇之,不知治者,受害而死,岂细故云。
(子和)[b]舟车丸[/b](见水肿门) 治犬咬伤,不可便贴膏药及生肌类,闭毒于也。当先用舟车丸、禹功散、通经散等药,随便服,利十余次肿减痛止后,方敷贴。木香槟榔丸、搜风顺气丸、神芎丸俱可下。
(《宝鉴》)[b]定风散[/b] 治诸犬伤毒。
南星(生用) 防风(各等分)
共为末。凡被犬咬,先以口含浆水洗伤处,或小便、盐汤俱可洗净,用棉拭干,方上二药末。不发。若以制过南星,内可服一二钱,用童便调下,亦可治伤风。
凡治犬咬伤,遇仓卒无药处,即以小便洗净,百草霜、香麻油调敷,或以葱捣烂贴之,牛粪敷之,蚯蚓粪敷之,口嚼杏仁烂敷之,皆能急救。如少延缓则毒瓦斯傅入经络,卒费调治。
[b]糯米散[/b]
大斑蝥(二十一个)去头足翅,用糯米一撮,先将猫七个入米内慢火炒,勿令焦,去猫再入七个炒,令焦色变俱去之,又入七个炒米色出赤烟为度,去猫不用,只将米研为末,冷水入香油少许,空心调服,须臾,又进一服,以二便利下恶物为度。若腹痛急以青靛调凉水解之,或先用黄连、甘草煎汤待冷服之,不可食热物。
又凉水调益元散甚妙。甚者终身禁食犬肉,每见食犬肉而复作者,不救。又见世人每用斑蝥服而死者有之。
盖斑蝥毒之尤者,虽以毒而攻毒,惟少用之,兹用炒米以夺气,犹备青靛、黄连解其剽悍,而况单服斑蝥,岂有不死?予族兄廪生徐学儒,天资明敏又好医。一日乃子被风犬所咬,病热颇大,即用斑蝥七枚糯米同炒,不用米只用猫,顿与子服,须臾大呻吟,谓腹中如刀切,急以药解之,弗及,不超时而死。族兄惟见医方云云,不察毒药之悍性,岂能顿服七枚?
古之医方传讹不觉,今世方书每每去米以猫顿服传论,而惟《医林集要》一方去猫用米,予故表而出之,以证方书之谬。又如小儿方每以一药兼治急慢惊风,如催生兔脑丸,谓生儿出手尚握药,殊不知急慢惊风为虚实二证,小儿在腹,胞膈不通,惟药入胃集气通经,岂有丸药握手之理?方书传录讹以传讹,君子当准之以理,贵乎有格致之功,方书讵可尽信?
孟子所谓尽信书则不如无书,诚哉言也。
一方∶治风犬伤人,急于无风处,嗍去疮口恶血。如或无血,则以针刺血,小便洗净,得真虎骨酥油炙为末敷,干者,酥油调上或用香油调雄黄少加麝香敷。
一方∶用 汁加姜汁和之,空心服,当下恶物如葡萄肉为验。
一方∶白芷、蝉蜕等分二钱酒调服,疮口当出黄水为度。
一方∶治犬伤处肉肿色黄烂,蓖麻子去壳五十粒,用水研为膏,先以盐汤洗疮口,次数上此药。人咬伤亦以此方治之。
一方∶米泔水洗净砂糖敷之。
一方∶杏仁炒黑捣成膏贴之。
一方∶拔去病患顶上红发,再以艾灸伤处三五壮愈。
[b]辟犬法[/b]《琐碎录》云∶凡行道遇恶犬,即以左手大拇指掐自寅上起吹气一口,轮至戍上掐之,犬即退伏。
一方∶治马咬伤毒瓦斯入心,马齿苋捣烂煎汤服,栗子嚼敷患处。
一方∶益母草锉捣烂醋调封之。又方马鞭梢烧灰敷。
□
雄黄(为末) 细辛 白芷(各五钱为末)
上入雄末三五分,每服二钱,酒调下。
凡被蛇伤即用针刺伤处出血,用雄黄等药敷,仍要中留一孔,使毒瓦斯得泄,内服解毒药,伤处两头俱用绳子扎缚,不致毒瓦斯内攻,流延经络。
一方∶治一切蛇虫伤毒,五灵脂、雄黄等分为末,每服二钱,酒调敷疮,留口,燥干油搽。
一方∶玉簪花叶研汁,酒和服,渣敷伤处。
一方∶丝瓜叶捣碎敷。一方苦 捣烂敷。
一方∶半边莲草以唾津揉烂敷。一方紫花地丁捣烂敷。
一方∶贝母(为末),酒调二钱服,用油调敷伤处,流水出尽愈。
《肘后方》∶用小蒜捣汁服,渣敷伤处。
《易简方》∶用苍耳草嫩叶捣烂,绞汁服,饮酒一杯漱口,或加酒入汁饮,渣敷伤处。又方扁豆叶捣烂敷。又以紫苏叶、香油浸贴伤处。一以剑面草捣烂敷。
凡蛇虺所伤,仓卒无药处,以蓝叶捣汁一碗,调雄黄一钱点涂伤处,并令细细服其汁,神验,如无蓝以青黛代之。
□
人溪行入山或饮泉水,其中有蛇交遗毒,人误饮之,则心腹绞痛而不能食。医或只作凉水饮积脾胃病治,殊不觉其中毒,只以雄黄解毒丸,遂愈。昔有一人渴饮涧泉得此病,诸医不愈。唯一医投以解毒,下之赤小蛇数条尚活,即瘥。
□
割母猪尾滴血于窍中自出。《易简方》云∶一人因热取凉睡园野,寤着有蛇入口中,挽不出,用刀破蛇尾,入花椒二三粒裹定,须臾自出。
《本草衍义》云∶有人被蛇伤良久,已昏困。有老僧见之,以酒调末药一二钱灌之遂苏,及以药渣涂咬处良久,复灌一服,其苦皆去。问之,乃五灵脂、雄黄二味尔。有中一切蛇虫之伤,用之无不验也。
□
南海地多蛇而广府尤甚。某侍郎为帅,闻雄黄能禁制此毒,乃买数百两,分贮绢囊挂于寝室四隅,经月余。一日卧榻外常有黑汁,从上滴下,臭甚,使人穿承尘窥之,则巨蟒横其上死腐矣。于是尽令撤去障蔽,蛇死者,长丈许大如柱,旁又得十数条,皆蟠 成窠。
宅屋内所驱放者,合数百。自是官舍清宁。
□
《集验方》云∶山林人家须备雄黄,每出时用梧桐大一丸,烧烟起,以薰脚布草履袍袖之类,有毒不敢侵害,百邪远避。
□
半夏、白矾等分为末,以醋和敷伤处。
蝎怕胆矾,蛇怕雄黄。又云南方人家不可无雄黄,北方人家不可无胆矾。予亲见北方人货蝎螫药者,以活蝎数十枚,置囊中为样,取蝎安额上,或咬口中逼之螫,额舌出血而立肿,即用胆矾搓之,立消,观者肯买。可见胆矾制竭毒第一药也。
一方∶鸡口沥出涎涂之瘥。
一方∶南星、白矾为末敷伤处。
□
盐搓之盐汤洗伤处痛止。
一方∶吴茱萸嚼烂擦之,或取井底泥敷之。
一方∶桑叶捣烂或苎叶捣烂,敷伤处。
一方∶香油点灯熏患处即愈。
一方∶桑白皮汁和盐敷之,或雄黄末敷之。
一法∶急以手写寅字于地上,临了一点即撮上土及头一点上土撮起,擦伤处即愈。
一方∶鸡冠刺热血滴于伤处愈。或干鸡粪末搽之愈。
一法∶治竭螫毒,以右手食指写虎字于土地上,临了一勾,即用指撮起勾上土,擦伤处愈。
□
昔有婢用吹火筒吹火,不知内有蜈蚣,向火一吹,蜈蚣惊窜入口,不觉下喉,求救。
人无措手。适有人云∶取小鸡一只断喉取血,顿食之,复灌以清油取吐,蜈蚣随出。
□
昔一人夜间饮水误吞水蛭入腹,经停日久,复生小蛭,能食人肝血,腹痛不可忍,面目黄瘦,全不进食,不治必死,方用田中泥一块,小死鱼三枚,同猪膏溶捣匀,用巴豆十粒去油,入泥同鱼膏四味捣匀,丸如绿豆大,用田中冷水吞下,大人五七丸,小儿三丸,须臾泻下水蛭尽,却用八珍汤调理。
□
生紫苏叶细嚼,白汤送下无恙。
□
好米醋细细饮之遂解。
□
即以小便洗擦拭干,以香油搽涂,或以雄黄末搽之,或用蜂房末搽之。
《太平御览》魏志曰∶彭城夫人夜之厕,虿螫其手,呻吟无赖,华佗令温汤渍手,数易,常令暖,达旦愈。
□
蠼 ,妖虫也。隐于墙壁间,尿射人之影,令人遍体生疮,如汤火所伤。治法用乌鸡翅毛烧灰,油调敷,诸虫畏鸡,故能治之。
□
醋磨大黄涂之愈。一方白矾涂之。
□
即目胀而肿,痛不可忍。
清烟墨磨浓涂入眼内,少顷以笔卷之随笔出。
□
蚕咬人毒入肉,则令发寒热。
苎叶捣敷之汁涂之,今治蚕家,以苎近蚕,则不生发也。
□
猫毛烧存性入麝香少许,香油调敷伤处则不害。
□
姜汁调胡粉敷疮口,或用清油搽之,内用羊乳饮之。
《本草》云∶蜘蛛咬人令人一身生丝,惟羊乳饮之解。真元十年,崔员外从质云∶目击有人被蜘蛛咬,腹大如孕,其家弃之,乞食于道,一僧遇之,教饮羊乳,未几日而平。
□
形如大风,须眉脱落。
锻石泡热水凉洗患处,浸之久良。小儿多受蚯蚓毒,则阴茎及囊俱肿,如水泡,用鸭血涂之,或只以鸭口开含少时消,以鸭能食此物也。一方盐汤温洗之效。
□
溪涧中射工虫专射行人形影,人中之则病如疟状,若伤寒,俗云沙发。病中之深者,死,不治。柳宗元岭南郊行诗云∶射工巧伺游人影,飓母偏惊旅客船。人犯之者,急用后方治之。
豆豉(半升) 葱白(一握) 葛根(二两) 升麻(二两)
上锉每服五钱,水煎去渣,温服,渣再煎服。
一方∶白矾、甘草等分为赤,每服二钱,凉水调下。
一方∶雄黄末调酒服之,且涂患处。
《名医录》云∶虎中药箭,自食清泥。野猪中箭,自 荠 而食。雉被鹰伤,自地黄叶贴之。鸟兽虫物犹知解毒,何况人乎?
刘处隐居尝于斋中见一大蜂,粘于蛛网,蛛进而搏之,为蜂所螫坠地,俄顷,蛛鼓腹破裂,徐徐行入草,啮芋梗微破,以疮就啮处,磨之良久,腹渐消如故。自后人有为蜂螫者,捣芋梗敷之。
相关参考
一方∶淡豆豉擂人乳服之即解。一方∶粉草擂无灰酒服当吐泻,若渴者,不可饮水,饮水必死。□豆豉一合,新汲水煎浓温顿服之可解。□芦柴根鲜者,捣汁饮之,干者煎汁出温凉饮之。□紫苏叶浓煎汁饮之,或捣藕汁饮之,或
[b]万病解毒丹[/b](见中蛊毒门。)一方∶雄黄、青黛等分为末,新汲水调服。一方∶拣净土地掘窟,用井水搅澄清多饮为愈。一方∶石菖蒲、生明矾等分为末,新汲水调二钱,不愈再服,定愈。一方∶晋矾、建茶等分
为肝经积热及房劳所成。初起者,须用龙胆泻肝汤加大黄、朴硝之属,大下之,以泻其毒滞,再以败毒散调理,庶无后患。[b]神效便毒方[/b]治便毒初起者,只一帖可消。当归尾(二钱)甘草节(五分)木鳖子(二个)
千金蛇虺百虫毒方。并用雄黄巴豆,并麝香干姜解之。又蜈蚣毒方。桑汁及叶根汁解之。又蜘蛛毒方。蓝青解之。又蜂毒方。蜂房及蓝青解之。又斑蝥芫青毒方。猪膏,大豆汁,戎盐,蓝汁,盐汤煮猪膏巴豆,并解之。又马刀毒
虫兽等各类动物致人的伤害,包括蛇伤、犬咬伤、昆虫的叮刺伤等在内。
病因学名词。致病因素之一。指虫兽等各类动物伤害人体,如蛇伤、犬咬伤、昆虫螫刺伤等。《金匮要略·脏腑经络先后病脉证》:“千般疢难,不越三条。……三者,房室金刃,虫兽所伤。”
[b]病[/b]凡春夏初交,犬多发狂,但见其尾,直下不卷,口中流涎。舌黑者,即是癫狗。若被所伤,不可视为泛常,乃九死一生之患。急用针刺去血,以小便洗刮令净,用核桃壳半边,以人粪填满,掩其疮孔,着艾于壳
[b]病[/b]凡春夏初交,犬多发狂,但见其尾,直下不卷,口中流涎。舌黑者,即是癫狗。若被所伤,不可视为泛常,乃九死一生之患。急用针刺去血,以小便洗刮令净,用核桃壳半边,以人粪填满,掩其疮孔,着艾于壳
病证名。早于汉墓出土医书《五十二病方》中已有:蛇啮、虫蚀、蛭蚀、犬噬人等记述。《疡科证治准绳》卷六专列有虫兽螫伤。即诸种昆虫、兽类之咬伤人体而为病者。证见各详有关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