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宠物伤人要追责

Posted

篇首语: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本文由小常识网(cha138.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主要介绍了民法典:宠物伤人要追责相关的知识,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本文目录

1、民法典:宠物伤人要追责

2、民法典:宠物伤人,责任由谁来承担

民法典:宠物伤人要追责

新闻回放

2020年8月18日,一段老人被狗绳绊倒后身亡的视频,在网上热传。当晚,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官微发布《情况通报》称,经调查,罗水村民罗某(女,12岁)把另一村民罗某拴养在家门口的狗牵出来玩,途经罗水市场时狗挣脱约束绳,在奔跑过程中狗绳意外将本村村民麦某(女,88岁)绊倒,导致麦某受伤,经送医院救治无效后死亡。初步判断该事件为意外事件。目前善后工作正有序开展。

事发之后,人们不禁担心,如果这是一起意外事件,会有人为老人麦某的死负责吗?她能否得到应有的赔偿?小女孩罗某和狗主人罗某是否应承担责任?

【法律解读】

老人被狗绳绊倒身亡,牵狗女孩是否应承担刑事责任?笔者认为,本案中,无论是狗主人,还是小女孩,或是小女孩的父母,对于老人的死亡,他们在主观上均不存在刑法意义上的故意或过失。根据刑法主客观相一致的追责原理,依法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况且小女孩也仅有12岁,根据刑法规定,她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即便造成了应当入罪的严重后果,依法也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谁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虽然在刑事上不用承担法律责任,但笔者认为,在民事领域,狗主人以及女孩的父母仍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对于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伤亡的情形,《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从法条中不难看出,当所饲养的动物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时,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是一种无过错的责任。

首先,虽然绊倒老人的狗并不是狗主人自己带出门的,但是狗主人作为动物的饲养人,有对动物进行管理和控制的义务,从本案目前披露的案情可知,该狗是被女孩从狗主人家门口牵出来玩的。对此,狗主人对女孩牵狗行为是否知情?若不知情,狗主人拴狗场地是否具有一定的封闭性?这些均是影响狗主人对侵权责任承担的事由。

其次,女孩将狗主人拴养在家门口的狗牵出来玩,实际上已经成为法律意义上狗的管理者,有法律上管控狗的义务,但是女孩显然没有采取足够的安全约束措施就将狗带入公共场所,也没有起到谨慎的注意义务牵牢狗绳,致使狗脱逃绊倒老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客观上女孩对老人死亡的损害结果应当承担法律上的责任。需要注意的是,本案牵狗女孩年仅12岁,依法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的规定,本案中,牵狗女孩不直接承担侵权责任,而是由她的父母承担责任,但是,如果小女孩有财产,可以从其本人的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仍需由其父母进行赔偿。

再次,从现场监控画面可知,意外身亡的老人被绊倒的时候并不是在路边人行道上,而是在接近马路中间的位置,她对危险的发生也可能存在一定的过失。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如果老人有过错,老人自己也有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对此判断,还需要更为准确的证据来印证。

最后,从现场监控画面中还能看到,本案“肇事者”(带狗绳的大狗)是在追逐另一只无人牵引且无绳约束的小狗时,才将老人绊倒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条“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的规定,该小狗的主人未牵绳致使小狗与大狗追逐绊倒他人,对于事故发生存在过错,也应当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责任。若小狗系流浪狗,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九条所规定的“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小狗的原主人还是应当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责任。

【律师提醒】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饲养动物已成为一种较为普遍的提升精神生活品质的方式。同时,近年来因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现象屡有发生,渐成较为突出的社会问题,相关悲剧时常发生,无不令人痛惜。对此,律师提醒您:我们每个人应当管好自己的宠物,规范自身饲养动物的行为,遵守所在城市饲养动物的规范,不养禁止饲养的烈性犬,还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宠物登记、防疫等措施,出门在外,要为宠物牵绳、戴嘴套,避免给他人的生活造成不必要的影响。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也要积极履行自己的监护义务,以身作则,管理、教育好自己的子女,为他们树立正确的社会价值观,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碍他人生活。

民法典:宠物伤人,责任由谁来承担

此前,一段“白叟被狗绳绊倒后身亡”的视频,引发众多民众热议。据悉,当地及时地作出了回应,经查询,罗水乡民罗某(女,12岁)把另一乡民罗某拴养在家门口的狗牵出来玩,途经罗水商场时狗挣脱束缚绳,在奔驰过程中狗绳意外将本村乡民麦某(女,88岁)绊倒,导致麦某受伤,经送医院救治无效后逝世。该事情引起人们疑问:“会有人为白叟麦某的死负责吗?她能否得到应有的补偿?小女子罗某和狗主人罗某是否应承当职责?”

其实,关于此类的“白叟被狗绳绊倒身亡,牵狗女孩是否应承当刑事职责?” 工作傍边,据业内人士表明,无论是狗主人,还是小女子,或是小女子的爸爸妈妈,关于白叟的逝世,他们在片面上均不存在刑法意义上的成心或差错。依据刑法主客观相一致的追责原理,依法不应当承当刑事职责。何况小女子也仅有12岁,依据刑法规则,她归于无刑事职责才能人,即使形成了应当入罪的严重后果,依法也不用承当刑事职责。那么,谁应当承当民事职责?

事实上,初步判断该事情为意外事情,目前善后工作正有序开展。虽然在刑事上不用承当法令职责,但在民事范畴,狗主人以及女孩的爸爸妈妈仍应当承当民事补偿职责。依据《民法典》第1245条规则,“养殖的动物形成别人危害的,动物养殖人或许管理人应当承当侵权职责;但是,能够证明危害是因被侵权人成心或许重大差错形成的,能够不承当或许减轻职责”。从法条中不难看出,当所养殖的动物侵害了别人的合法权益时,动物养殖人或许管理人应当承当侵权职责,这是一种无差错的职责。

从现场监控画面可知,意外身亡的白叟被绊倒的时候并不是在路旁边人行道上,而是在挨近马路中间的位置,她对风险的产生也可能存在必定的差错。依据《民法典》第1173条的规则,“被侵权人对同一危害的产生或许扩大有差错的,能够减轻侵权人的职责”。假如白叟有差错,白叟自己也有可能需求承当必定的职责。对此判断,还需求更为准确的证据来印证。

另外,从现场监控画面中还能看到,该事情的“肇事者”(带狗绳的大狗)是在追逐另一只无人牵引且无绳束缚的小狗时,才将白叟绊倒的。依据《民法典》第1250条的规则,“因第三人的差错致使动物形成别人危害的,被侵权人能够向动物养殖人或许管理人恳求补偿,也能够向第三人恳求补偿。若小狗系流浪狗,职责应由动物园养殖人或许管理人承当侵权职责”。

而值得注意的是,本案牵狗女孩年仅12岁,依法归于约束民事行为才能人,依据《民法典》第1188条的规则,“无民事行为才能人、约束民事行为才能人形成别人危害的,由监护人承当侵权职责”,“有产业的无民事行为才能人、约束民事行为才能人形成别人危害的,从本人产业中付出补偿费用;缺乏部分,由监护人补偿”的规则,从该类事情中,牵狗女孩不直接承当侵权职责,而是由她的爸爸妈妈承当职责,但是,假如小女子有产业,能够从其本人的产业中付出补偿费用;缺乏部分,仍需由其爸爸妈妈进行补偿。总的来说,近年来因养殖动物致人危害的现象屡有产生,渐成较为突出的社会问题,相关悲惨剧时常产生,无不令人痛惜。因而,关于一些养殖动物的群体来说,应恪守所在城市养殖动物的标准,不养制止养殖的烈性犬,还要自动配合相关部分做好宠物登记、防疫等措施,出门在外,要为宠物牵绳、戴嘴套,避免给别人的生活形成不必要的影响。

来源:百家号

相关参考

家有狗的户主要注意了,《民法典》新规:养狗规则变了,你知道吗

...的限制,甚至在宠物伤人之后都很难获得赔偿,那现在《民法典》新规来了,养狗人就要注意。如果是逗狗导致伤害了人,有三种结果:第一、养大型禁养犬,如土佐狗、斗牛梗、藏獒等,只要它们伤人,不管什么情况,狗主人...

家有狗狗的要警惕,《民法典》实行后养狗规则“变”了,你知道吗

...的限制,甚至在宠物伤人之后都很难获得赔偿,那现在《民法典》新规来了,养狗人就要注意。如果是逗狗导致伤害了人,有三种结果:第一、养大型禁养犬,如土佐狗、斗牛梗、藏獒等,只要它们伤人,不管什么情况,狗主人...

宠物伤人谁应当承担责任

2020年8月18日,一段老人被狗绳绊倒后身亡的视频,在网上热传。当晚,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官微发布《情况通报》称,经调查,罗水村民罗某(女,12岁)把另一村民罗某拴养在家门口的狗牵出来玩,途经罗水市场时狗挣脱...

宠物狗伤人,狗的主人该负责吗

...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老王起诉至法院。解读根据民法典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

家有狗狗的要注意,《民法典》来了!9月1日起遛狗不牵绳将违法

家有狗狗的要注意,《民法典》来了!9月1日起遛狗不牵绳将违法狗狗是最人类忠实的朋友,然而生活在人口密集的都市中,难免会发生人与狗的碰撞与交锋。随着狗狗不断伤人事件的发生,本着以人为本的基本原则,国家和地...

家有狗狗的要警惕,《民法典》实行后养狗规则“变”了,你知道吗

...,《民法》正式生效,期间对养狗人做出了新的规定。《民法典》第1246条规则:饲养人或办理人违反办理规则,未对动物采纳安全措施,致使他人遭到损害的,应当承当侵权职责。狗主人必须定期给狗做体检,注射狂犬病疫苗...

祈福者放生2.5万斤鲇鱼被追责

2月,有关两年前长荡湖不当放生的公益诉讼案宣判,正式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也首次提及“放生”一词。两则消息,让公众再次关注放生。作为一只螺蛳,它曾亲身经历了长荡湖那场关于放生的奇遇。那是两年前的一天,原本...

狗绳绊倒老人致其死亡,牵狗女孩逃离现场

...判断该事件为意外事件。现实中,狗伤人纠纷比较常见。民法典首先对饲养动物损害责任做出一般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

未拴绳小狗导致车祸,死者家属索赔157万|法官告诉你系狗绳有多重要!

...防止犬只伤人,尤其要注意避让老弱病残孕等群体。根据民法典、动物防疫法等相关

【民法典案例】|

2021年6月,甲某(未成年)与其朋友们一同前往某宠物经营部,在支付相关费用后,便进场“撸猫”。然而,当甲某摸了身旁的猫后,猫咪突然将甲某的手抓伤,工作人员随即对甲某进行了冲洗处理。次日,甲某在父母的陪同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