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犬主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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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犬主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家有萌宠小狗,时常出门遛弯,这是如今许多城市居民的一大爱好。然而,可爱的萌宠有时也会失控咬人,最终要由主人承担法律责任。最近,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柯基犬伤人案件。
经法院查明,2020年6月6日18时许,被告张某牵着两只柯基犬在某小区散步,其间,被告的两只柯基犬突然跑向单元门口,与原告刘某饲养的泰迪犬发生撕咬,致使刘某泰迪犬脖子及腹部受伤。刘某在制止撕咬的过程中,手部受伤。事后,刘某的检查费、诊疗费、疫苗费共计700余元。泰迪犬治疗共计2900元。双方协商未果,刘某提起诉讼。
法院认为,被告张某带着饲养的宠物狗在小区公共场所散步,应当预见和避免动物致人损害的后果,以保障他人的人身和财产权益。被告的宠物狗虽束有牵引绳,但事发时其宠物狗不受被告控制和支配,跑向原告的泰迪犬进行撕咬,造成原告的泰迪犬受伤及原告在为制止宠物狗撕咬而受伤的后果,被告未尽到危险控制的义务,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告抗辩原告不是被其宠物狗咬伤,但结合原被告陈述、监控视频、日常生活经验,原告主张其系被告所养的狗咬伤具有合理性,故该院对其抗辩意见不予采纳。原告的宠物狗虽未束牵引绳,但本案系因被告未有效控制其宠物狗所致,原告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法院最终判决,被告张某赔偿原告刘某医疗费等共计3600余元。
法官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明确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减轻责任。动物饲养人在饲养行为中,从获得精神宽慰和愉悦的同时,也要对饲养的动物负有审慎管理的作为义务,即应承担避免动物侵权的预见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三十条规定: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携带犬只出门的,应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同时,文明养犬需要做到:1.为爱犬办理犬证,给它一个合法的身份。2.定期为爱犬注射相关疫苗,并做常规身体检查。3.携犬出门请带好犬证、束犬链,防止走失、打斗、车祸等情况,并尽量避免惊吓他人、扰民等事件发生。4.请勿让爱犬在公共场所随地大小便,如有排泄物,请及时清理并妥善处理。5.人多的场合,请给爱犬戴上嘴套,以避免误伤他人,也可以防止爱犬乱吃东西发生危险。6.理解怕狗者的心理。如果身边有人表示需要与狗保持距离,应及时将狗抱起或避让。
宠物狗溜出门闯祸
宠物狗溜出门闯祸,主人要担责吗
边境牧羊犬悄悄尾随主人出门造成交通事故,主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边境牧羊犬智商有多高?竟然悄悄尾随主人上街遛弯,不料横穿公路时,撞到了一辆载人电动车。该赔偿责任应如何承担?近日,湘潭市人民法院公开了这样一起案例。
刘某家中养了一只7岁的边境牧羊犬。2021年11月23日19时许,边境牧羊犬悄悄尾随主人刘某遛弯(刘某称并不知情),边牧犬未拴套狗绳。同时,陈某搭乘亲戚文某驾驶的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沿湘潭县易俗河镇梧桐南路由东往西方向行驶,行至青光村横塘组地段,刘某的边牧犬突然从路边跑出来,撞向行进中的摩托车,造成陈某和文某受伤、摩托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陈某住院治疗20天,花了医疗费41907.47元。出院诊断左肱骨髁粉碎性开放骨折、左踝及足背部挫裂伤。经鉴定,陈某手术治疗后,遗存肘关节功能丧失50%以上,评定为九级伤残;建议该损伤误工期限为210天,护理期限为60天,营养期限为90天,出院后门诊治疗费5000元左右;届时取出左肱骨处内固定,预计治疗费10000元左右。
陈某主张刘某赔偿损失309188.22万元,未果,遂诉至湘潭县人民法院。
另查明,文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其驾驶的台铃牌电动两轮轻便车未办理行驶证,该车存在违规安装雨棚的情况。文某和陈某均未佩戴头盔。
湘潭县人民法院受理本案后,承办法官赵紫剑到事故现场进行了勘验,并制作了现场勘验图和勘查笔录,对案涉边境牧羊犬、案涉摩托车的情况进行了勘查。
经过多方了解,考虑到原告主张的赔偿数额较大,法官多次找到双方做调解工作,引导各方认识到自身在本次事故中的过错,寻求各方共识。经过协商,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刘某自愿一次性支付陈某各项损失10万元,并于10月27日当庭兑付完毕。
法官说法
饲养动物要尽哪些管理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饲养人或管理人在享受养宠快乐的同时,应文明养宠,增强风险意识,遵守养宠的法律和行政管理规定。
本案中,被告称并不知道边境牧羊犬尾随自己出门。对于这种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也有规定: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可见,养宠人或者管理人务必要肩负起管理责任,按照动物防疫法、传染病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要求,及时为饲养的动物尽到接种疫苗、圈养、拴系绳套等管理义务。
关于饲养动物的认定,除了案例中的宠物,还包括饲养的牲畜、家禽、动物园中的动物、实验用的动物。对临时收留的流浪猫狗的饲养,即使时间短暂,但处于管理状态的,仍可认定为饲养的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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