遛狗不拴绳发生事故,法院怎么判
Posted
篇首语:热水治不了百病,情话过不了一生。本文由小常识网(cha138.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主要介绍了遛狗不拴绳发生事故,法院怎么判相关的知识,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本文目录
遛狗不拴绳发生事故,法院怎么判
遛狗不拴绳发生事故,法院怎么判?
【案例一】
牡丹江市东安区宋某在小区内骑行电动车时,为躲避尚某的宠物狗导致摔倒在地并受伤,双方因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宋某起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尚某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费、营养费等经济损失。
庭审中,法官了解到尚某在遛狗时并未给狗拴上牵引绳,任由宠物狗冲到马路中间,由于当时天色已晚,光线不佳,宋某在骑车中被突然冲出的宠物狗吓到,躲避不慎摔倒才引发纠纷。经法官耐心向双方释法明理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尚某同意给付宋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费、营养费等共计4.3万元。
【案例二】
江门市蓬江区梁先生晚饭后带着自家的宠物狗出门散步,宠物狗跑出路面刚好被潘某驾驶的车辆碰撞。梁先生迅速报警,交警赶到现场处理该起事故,经过一轮协商,双方无法达成调解意向,交警认定:司机潘某不存在违法违规的驾驶行为。次日宠物狗由于伤情严重无法医治被采取安乐死。双方对于赔偿无法协议于是狗主人将司机潘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等合计1.5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司机的驾驶行为不存在过错。狗主人遛狗时因没有给狗拴绳,致使犬只脱离控制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狗主人未采取安全措施管理不善,应对本次事故的发生承担全部责任。对于狗主人的全部诉求,法院均依法予以驳回。
律师说法
饲养者遛狗不栓绳属于违法行为。2021年5月1日施行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已明确规定携带犬只出户的,应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根据民法典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法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三十条 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组织协调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做好本辖区流浪犬、猫的控制和处置,防止疫病传播。
县级人民政府和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结合本地实际,做好农村地区饲养犬只的防疫管理工作。
饲养犬只防疫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九条 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遛狗不拴绳致人骨折不道歉不赔偿!
新华社南宁11月25日电(记者卢羡婷、黄凯莹)近日,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速裁组审结了一起遛狗不拴绳致人骨折拒赔案,被告人叶某被判赔偿原告蒋女士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39000元。
据介绍,2021年3月18日19时许,蒋女士像往常一样骑电动车下班回家,行驶到西乡塘区江北大道时,一只未拴牵引绳的狗突然从对面车道窜出,与蒋女士的电动车发生碰撞,导致蒋女士摔倒受伤,电动车也有一定程度损坏。随后,交警找到了狗主人,并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事发时狗主人叶某未对狗拴系牵引,造成交通事故,蒋女士无责任。
事故发生后,蒋女士被送医治疗。经诊断,蒋女士左股骨颈骨折、左膝关节积液,住院一个星期,共花费手术费、治疗费近13000元。后续,蒋女士需要使用外固定支具8周,并全休3个月。但狗主人叶某未向蒋女士支付任何费用,亦未对蒋女士表示歉意。蒋女士只能起诉至法院,要求狗主人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西乡塘区人民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叶某未对其狗进行拴系牵引,导致狗与蒋女士发生碰撞,进而导致受伤,经交警认定蒋女士无责任,对蒋女士的损失,应由被告叶某承担全部责任。
法官提醒,饲养宠物狗一定要遵守饲养规定。犬只外出要拴系牵引,不要让其在马路等公众场所乱跑,以防发生意外。文明养犬,既是对他人的保护,也是对爱犬的保护。
相关参考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速裁组审结了一起遛狗不拴绳致人骨折拒赔案,被告人叶某被判赔偿原告蒋女士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39000元。据介绍,2021年3月18日19时许,蒋女士像往常一样骑电动车下班回家,行驶到西...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速裁组审结了一起遛狗不拴绳致人骨折拒赔案,被告人叶某被判赔偿原告蒋女士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39000元。据介绍,2021年3月18日19时许,蒋女士像往常一样骑电动车下班回家,行驶到西...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速裁组审结了一起遛狗不拴绳致人骨折拒赔案,被告人叶某被判赔偿原告蒋女士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39000元。据介绍,2021年3月18日19时许,蒋女士像往常一样骑电动车下班回家,行驶到西乡塘区...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速裁组审结了一起遛狗不拴绳致人骨折拒赔案,被告人叶某被判赔偿原告蒋女士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39000元。据介绍,2021年3月18日19时,蒋女士像往常一样骑电动车下班回家,行驶到南宁...
...阳狗咬人”等等,更有甚者在去年武汉的一个小区,因为遛狗不拴绳产生了矛盾,逼死了一个璀璨年华的女孩。狗狗本是人类最好的朋友,一切都因为养它的人不负责才导致事件频发。武汉老太遛狗不拴绳案件至今还没有结局,...
2020年5月28日,被誉为“生活百科全书”的《民法典》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闭幕会上表决通过。自此,新中国首部民法典正式诞生。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
未拴绳小狗导致车祸,死者家属索赔157万!法官告诉你系狗绳有多重要!
...人儿童,引发交通事故,咬伤其他犬只⋯⋯近年来,因为遛狗不系犬绳而引发的事故和纠纷屡有发生。3个案例告诉你不系犬绳引发的纠纷法院怎么判
近日,城固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2021年12月20日晚10时许,年仅5岁的小明随父母先后从某饭店一楼走出,小明刚走出饭店大门,即被李某饲养的大型金毛犬追赶,小明立即躲避并向东奔跑,奔跑中不慎摔...
...,可谓路人皆知。一位自称是徽州宴老板娘的女子,因为遛狗不栓绳子,结果自己的狗没看好,把小区的一名小女孩给吓着了。随后小女孩的家长与这位自称是徽州宴老板娘的女子发生冲突,并大打出手。在民警调解时,自称是...
...人儿童,引发交通事故,咬伤其他犬只⋯⋯近年来,因为遛狗不系犬绳而引发的事故和纠纷屡有发生。多位法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