遛狗不牵绳,已正式成违法行为

Posted

篇首语:一艺之成,当尽毕生之力。本文由小常识网(cha138.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主要介绍了遛狗不牵绳,已正式成违法行为相关的知识,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本文目录

1、遛狗不牵绳,已正式成违法行为

2、遛狗不牵绳真闹出了人命!女子32楼一跃而下…

遛狗不牵绳,已正式成违法行为

今年5月1日以来,株洲市已对300多例遛狗不牵绳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石家庄14天处罚遛狗不牵绳行为178 起;上海多个小区试点运行抓拍不文明养犬行为系统,成功发现并处罚了20余起遛狗不牵绳行为 …… 今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正式实施,明确规定“遛狗不牵绳”属违法行为。如今,该法实施已逾半年,但遛狗不牵绳行为仍旧屡禁 不绝,犬只伤人事件也多次发生,一部分养犬人甚至对法律漠然视之,城市养犬以及“遛狗不牵绳”话题引发人们热议。 本期举案说法就遛狗不牵绳的危害、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遭遇人身财产侵害该如何自我保护以及如何取证维权等话题进行探讨。

律师说法

主持人:就遛狗不牵绳的违法行为,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以及我省相关地方性法规有哪些明确规定,饲养人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阮 磊:随着城市养犬的居民越来越多,一些不文明的养犬行为也给人们的正常生产生活带来困扰,其中“遛狗不牵绳”现象始终广受诟病,由此引发的宠物犬伤人、扰民等事件频频发生。为进一步强化养犬管理,防止犬只伤人、传播疫病,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修订通过的新《动物防疫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除要求遛狗牵绳外,《动物防疫法》还明确,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对饲养的犬只未按照规定定期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其实,早在多年前,很多城市就出台了地方性法规来制约不文明的养犬行为。

2017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兰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就对养犬行为进行了规范,其第三十条明确规定,携犬外出时,在严格管理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不得由未成年人单独携带犬只;用犬绳牵领犬只,小型犬应当用长度为一点五米以下的犬绳;大中型犬应当用长度为一米以下的犬绳,并为犬只佩戴嘴套;在楼道、电梯及其他拥挤场合,应当采取怀抱犬只或者收紧犬绳、贴身携带犬只、为犬只佩戴嘴套等预防犬只伤人的措施;注意避让行人尤其是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有效制止犬只持续吠叫、追咬等攻击行人的行为。

《兰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对遛狗不牵绳的法律责任也作出明确规定,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二百元以下罚款。

主持人:犬只伤人引发的侵权诉讼案件数量逐年递增,请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对由此产生的侵权责任有何规定?

阮 磊:遛狗不牵绳行为除应承担相应的处罚外,一旦导致伤人事件发生,还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1234条、第1246条、第1247条、第1249条、第1250条、第1251条之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几种情形,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第5款对此规定:“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这也即意味着,除非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才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主持人:请简要分析在立法日趋完善的当下,为什么遛狗不牵绳引发的伤人事件仍在发生?

阮 磊:通过以上介绍不难看出,遛狗牵绳已经从之前的地方立法实现了全国立法,但为什么仍有一些犬主人对此不以为意,导致犬只恶性伤人事件不断上演,究其原因主要存在以下两点:

打击力度不够,导致违法行为持续存在。比如面对一些违法养犬行为,相关部门在接到投诉、报警后,并未对饲养人和管理人进行处罚,也未对犬只予以扣留并检查是否有狂犬病,而仅仅是口头教育后任由继续放养。

宣传力度不够,文明养犬还未深入人心。由于长期存在的“养犬只是自家事”的心理,导致犬只饲养或管理人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不高,甚至把对法律的无知作为其违法行为的借口,从而漠视法律存在,藐视法律威严。在此也告诫广大养犬人,日常生活中一定要依法文明养犬,切莫以无知、无畏挑战法律底线。

主持人:犬只伤人案件逐年递增,遭遇人身财产损害该如何取证维权?

阮 磊:首先,遇到遛狗不牵绳,一般情况下应向物业公司、村委会、居委会、城管部门举报、投诉,也可向公安机关举报,说明具体违法时间、违法地点、违法对象、违法行为,尤其要尽量告知违法对象的具体信息,以便执法人员事后跟进查找处罚。

其次,遭遇犬只伤害,若要诉讼索赔,应当做好以下取证工作:报警并保存好报警回执或出警记录;寻找目击证人,让其对事件经过予以确认,同时留下目击者的联系方式;如果饲养人就在周边,可要求对方陪同就医,确认其身份、住址等基本信息;用手机及时对致害犬只以及自身伤口进行摄录;保留翔实的病历材料以及收费单据,便于日后索赔。

再次,在阻止犬只咬人及取证过程中,一定要注意自身安全,理性维权,不要和饲养人产生正面冲突,以免节外生枝发生其他更加严重的伤人事件。

遛狗不牵绳真闹出了人命!女子32楼一跃而下…

11月19日,

武汉36岁的女子卢孝林坠楼第七天,

小区上百名业主

自发在草地上铺满鲜花悼念。

据悉,卢女士出事前曾多次在业主群反映,因被宠物狗追逐与几名狗主人口角,之后矛盾冲突两个多月,曾被对方围堵、辱骂、棍打。

她曾购买打狗棍反击,并留言要“以命相抗”。

有邻居称,曾见她在楼下被狗主人用长棍打。

在简短的遗书中,她把喜爱的物品做了列表,全部送给了朋友。

目前,家属已将相关资料递交警方并正式报案。

孝林出事前一天在业主群聊天记录

这是一个有着1600多户的大型小区,业主们前来悼念的同时,想以此表达对小区里宠物狗扰民问题的不满。

女子凌晨从32楼楼顶跳下

“我要让小区再无遛狗不牵狗绳”

父亲卢其雄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女儿小时候被狗咬过,因此一直很怕狗。

11月13日上午,在荆州老家的卢其雄接到武汉来的电话,说小女儿孝林出了事,请父母赶快到武汉一趟。考虑到爱人前两天才从女儿那里回来,没发现她有生病情况,卢其雄心里惴惴不安。

夫妻俩匆忙买票赶往武汉,临登车前再次接到电话,催问他们到哪里了。

“是我女儿闺蜜的妈妈打来的,没明说,只让我们快去。我心里就有不好的预感了,在车上给爱人打预防针,让她有思想准备。”卢其雄说,8年前为女儿在武汉首付买了房,她一直独居,性格开朗活泼,工作环境也简单,就是爱替别人打抱不平,他担心是不是出了意外。

孝林住在4楼,进小区直到打开房门,卢其雄没见到小区有啥异常。一进门,女儿的闺蜜和妈妈在里边等着,见面就哭了。“我喊了两声姑娘,转了一圈没找着。茶几上放着遗书,遗书上说把喜欢的一些物品送给朋友和她姐姐。她们说姑娘已经送到殡仪馆了。

卢氏夫妇去见完女儿最后一面,一直想不明白女儿怎么突然做出这样的选择。

“回小区遇到几个业主,他们告诉我,说孝林是因为受到两个多月的人格侮辱,受不了才以命抗争。”卢其雄说,女儿的手机从32楼落下损毁了,业主们打开自己的手机,翻开业主群给他看,他才发现女儿出事前一直在跟几个养狗的业主争执,对方在不同的群里骂她“贱人”“狗的同类”。

“出事前两天,还跟同事约了出去吃饭,不知道这中间到底遭遇了啥事。她可能是怕4楼太低死不了,或者不想把房子变成凶宅。”卢其雄查阅了楼栋监控,发现孝林是11月13日凌晨4点从家里出来,到32楼楼顶后跳下。他想不明白为何如此决绝。

卢孝林出事前一天在业主群留言

因被

狗追与狗主人纷争两个月

称被围堵辱骂要拿命相抗

孝林还有一个姐姐,但在卢其雄眼里妹妹更像姐姐。“她们一起在北京工作的时候,都是妹妹管钱,吃喝拉撒,燃气水电,啥事都操心。她下意识觉得自己是男子汉,要保护家人,喜欢替人打抱不平,不喜欢麻烦别人。”

在微信群里,卢其雄看到女儿与人争执了两个多月。

根据微信记录梳理,两个月前孝林上班途中被小区里没拴绳的宠物狗追逐,受惊吓后责问狗主人为何不拴绳,被几名一起遛狗的老太太反击“我的狗不咬人,如果是跟你亲近,说明你不是人类是狗的同类”。之后,双反矛盾一直持续,并且不断升级。

孝林说已经多次向物业和社区网格群反映无果,每天被养狗的老太太们带狗在上班的路上堵她,还挑衅说今天又没拴狗绳有本事来打。她曾购买打狗棍自卫,之后被对方辱骂、击打。一名疑似养狗人的微信群友,在不同的群里反击辱骂,并且表示自己养狗8年从未发生咬人事件,母亲遛狗没拴绳是因为狗绳被带到另外的房子里等等。

在与本楼栋的物业管家的聊天中,她也多次表示“他们一群人聚集在此,我已经走过去了又喊我回去,拿跟棍子质问我”“今天早上那四五个老太聚集在我必经之路,不停辱骂”,并且略带情绪地指责物业“以后不要催我交物业费,任由养狗人在小区不牵狗绳,物业费找他们要”“如果他们耍赖,我会用命控告她们”。

事发前几天,孝林在业主群里说要“拿命抗争”,不少业主发声声讨不栓绳遛狗行为,但也劝她冷静。她说,“她们聚众闹事多次挑衅,我要让小区再无遛狗不栓绳。我拿命来控告,我死了她们这辈子都别想安生”。

养狗人不当发言引发批评

有人曾被狗主人围堵

被迫走了一年地下车库

孝林遗体被父母带回老家安葬后,上百名业主在头七这天自发聚集在她楼下,在草地铺满鲜花悼念。负责她这栋的物业管家哽咽说,她是一个很好的业主,没想到会出这样的事。

出事之前,不少业主在群里与孝林聊天时,借事发表了看法,呼吁文明养狗。一名养狗人以“我家狗不咬人,我遛狗的素质比很多人都高”为由争辩时,遭到业主们反感。

出事后,业主们心底的情绪被激发起来,他们聚集到物业,要求交出养狗人信息,并诉说自己的遭遇。

业主李女士介绍,小区内不栓绳遛狗不止一次两次,也不是一年两年,有时电梯里也不牵绳。“2019年,我妈妈带孩子上幼儿园,几个婆婆不栓绳遛狗把路挡着,我妈喊她们让一下,她们不肯,发生了口角。之后,她们天天带着狗,不栓绳在必经之路上等着你,看你过来就故意凑一起指指点点指桑骂槐,搞得你一天都很压抑,不敢从那走。每天带着孩子绕到地下车库,走了一年。”

业主王阿姨称,曾见过孝林跟几个养狗的婆婆冲突,对方用长棍子打了她,但不确定是不是同一批人。“还听说一个婆婆的儿媳来扇她耳光,看到她们在好多群里骂这个姑娘,把这个姑娘逼得没办法。这次事情弄得大家很气愤,物业完全管不住。”

对此,物业表示无执法权也很无奈。“她跟我反映过几次,我们也在小区里巡视、宣传,确实看到有人不牵狗绳,会立即劝阻。那几个业主在群里没实名,出事后我们加她,没被通过。我们没权利直接上人家门。”

20日下午,卢其雄带着业主们提供的全套资料正式向洪山区狮子山派出所报案,民警表示目前还无法判断孝林轻生原因,会配合调取监控跟进处理。

来源:辽沈晚报(lswbwx)综合封面新闻

相关参考

德牧扑倒行人,男子遛狗不牵绳赔了11万

...随着养犬家庭越来越多,因宠物犬不拴绳、散放等不文明遛狗行为引发的饲养动物伤人纠纷屡见不鲜。2021年5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遛狗拴绳也被正式写入了法律。8月30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

遛狗不牵绳真闹出了人命!女子32楼一跃而下…

11月19日,武汉36岁的女子卢孝林坠楼第七天,小区上百名业主自发在草地上铺满鲜花悼念。据悉,卢女士出事前曾多次在业主群反映,因被宠物狗追逐与几名狗主人口角,之后矛盾冲突两个多月,曾被对方围堵、辱骂、棍打。她...

遛狗不牵绳,真闹出人命了!女子32楼一跃而下…

11月19日36岁的女子卢孝林坠楼第七天小区上百名业主自发在草地上铺满鲜花悼念这是一个有着1600多户的大型小区业主们前来悼念的同时,也以此表达对小区里宠物狗扰民问题的不满据悉,卢女士出事前曾多次在业主群反映自己...

遛狗不牵绳株洲已处罚300多例不文明养狗咋就屡禁不绝

株洲晚报体记者/姚时美易楚曈遛狗不牵绳、犬只不圈养,伤人后不仅不承认、不担责,还大放厥词,不止有徽州宴老板娘、河南安阳王某和湖北武汉某小区的狗主人们,在株洲也不例外。遛狗不牵绳为何屡禁不绝?犬只伤人为...

别再遛狗不牵绳了

我每次看到遛狗不牵绳的人,我都特别讨厌他们,虽然我很喜欢狗。我不知道各位,反正我每次都特别想上前跟他们理论,谁都认为自己家的狗很温顺不咬人,可狗当街咬人的意外还是屡屡发生。五月三号,在江苏南通,一醉酒...

狗不牵绳违法吗

违法的,自2021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施行起,不佩戴犬牌和系犬绳出门属于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30条规定: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按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携带犬只出户的,...

遛狗牵绳文明养犬

...,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正式施行,意味着遛狗不牵绳将违法。五个月来,实施效果如何?近日,记者就遛狗牵绳落地情况进行了走访调查。  “遛狗牵绳一直是我的习惯,否则很容易对别人造成伤害。”“出去...

遛狗不牵绳,狗被车撞,责任谁承担

...不断增加,不文明养犬行为带来的矛盾日益尖锐,特别是遛狗不牵狗绳引发的矛盾屡屡发生。近期,富阳法院综合审判庭就审理了一起因遛狗不牵狗绳导致狗冲上马路被车撞倒引发的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纠纷案件。No.1基本案情爱...

遛狗不牵绳遇抓狗队,女子护狗求放过,路人:看你遛狗还牵不牵绳

...城市管理局开展了对本市内流浪狗的清理行动,同时也对遛狗不挂牵引绳的行为进行了整治。在城市的一角落,女子因遛狗未挂牵引绳遇到了城市管理局组织的“抓狗队”,因害怕自己养的狗被抓去,便用身体护着狗狗,以便阻...

遛狗请系上“安全绳”

...”反映,顺庆区西华路附近的西河步行道上,傍晚时分,遛狗不牵绳的现象随处可见,给附近居民带来了很大的困扰。希望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制止遛狗不牵绳的违法行为。部分市民放养式遛狗“清晨和傍晚,西河步行道有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