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妈被狗绊倒瘫痪,家属索赔260万遭拒,法院怎么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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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首语:如果学习只在于模仿,那么我们就不会有科学,也不会有技术。本文由小常识网(cha138.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主要介绍了北京大妈被狗绊倒瘫痪,家属索赔260万遭拒,法院怎么判的相关的知识,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本文目录

1、北京大妈被狗绊倒瘫痪,家属索赔260万遭拒,法院怎么判的

2、北京老太被未拴绳狗绊倒致瘫痪,家属向犬主索赔260万,法院判了

北京大妈被狗绊倒瘫痪,家属索赔260万遭拒,法院怎么判的

随着现在养狗的人越来越多,关于“狗”的新闻也是越来越多。比如“扑杀宠物狗”,“安阳狗咬人”等等,更有甚者在去年武汉的一个小区,因为遛狗不拴绳产生了矛盾,逼死了一个璀璨年华的女孩。狗狗本是人类最好的朋友,一切都因为养它的人不负责才导致事件频发。

武汉老太遛狗不拴绳案件至今还没有结局,但北京这起遛狗不拴绳事件的判决结果却是赢得了广大群众的一致赞扬,当一根二三十元的遛狗绳要用260万的代价去记住的时候,人们才会从心底重视起来。

事件的主角是61岁的徐老太太和北漂女孩小顾。小顾在北京打拼多年,虽然工资不算太高,但生活无忧,和男朋友租住在城中的一个小区里,两人都是爱狗人士,为了给生活增添一份色彩,就养了两只柯基。

我们都知道,狗子是欢腾的,不管什么品种,一旦旺盛的精力无处发泄,就会疯狂拆家。若是自己的房子也就罢了,但他们是租的房子,拆了得自己赔,因此即便工作再忙,他们也要带狗出去溜达溜达。

小顾比较喜欢早上出门遛狗,因为那时候人少,狗子可以放飞自我,也是因为人少,所以她没有拴狗绳的习惯,让它们肆意撒欢。但《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条例明确规定:

携犬出户时,应当对犬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携犬人应当携带养犬登记证,并应当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不得携犬进入市场、商店、商业街区、饭店、公园、公共绿地、学校、医院、展览馆、影剧院、体育场馆、社区公共健身场所、游乐场、候车室等公共场所。

而且人少并不代表没人,偏巧徐老太太就是一个喜欢在早上晨练的人,她被女儿接到北京养老,顺便帮忙照顾一下外孙,老年人觉少,加上多年的生活习惯,她每天早上都会沿着小区道路跑一圈,再回去买菜做饭。

那天早上就刚好碰到了小顾在遛狗,她和小顾也不认识,自顾自地跑着。两只柯基见她一直跑,也一路横冲直撞,围着她撒欢,小顾在后面看着并没有制止。

可意外总是让人措不及防,在一个转弯的地方,徐老太太抬脚的时候,被柯基给绊倒了。这一摔就没能起来了,小顾见情况不对,赶紧打了120。

被送到医院治疗后,徐老太太虽然脱离了生命危险,但不幸的是,她颈椎摔断,脊椎损伤,导致瘫痪,被定为二级伤残,只比植物人略好一点。

她到了含饴弄孙的年纪,一直身体康健,本想着帮女儿带带孩子,减轻他们的负担,谁知道最后自己成了要照顾的那个,儿子为了给她治病,还卖了房子,辞了工作。这让她如何接受。

徐老太太的儿女自然也不能放过罪魁祸首,他们报警查了小区监控,得知是小顾的柯基导致徐老太太摔倒,而且她遛狗还没有拴绳,于是将她告到了法院,向她索赔260万元。

原《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七十九条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小顾没按照规定给狗拴牵引绳,导致狗将徐老太太绊倒,而徐老太太并没有激怒狗狗和其他过失行为,因此小顾不能被减轻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按照北京的物价和徐老太太的损害程度,260万已经是一个最低标准了,最后法院判处小顾向徐老太太的家属支付这笔赔偿款。可这对于打工族小顾来说不亚于天文数字,判决结果一出来她就崩溃了,她父母的全部积蓄都不够一个零头,这笔钱她实在拿不出来。

好在徐老太太的儿女都是通情达理的善良之人,在法院的调解协商下,赔偿金一降再降,最后降到了90万,他们也同意了小顾先支付30万,后续60万分7年支付的方式。即便如此对小顾来说压力也不小。

危难之刻见人心,她交往多年的男友还不如陌生的“债主”来得善良,听说小顾背债后,就匆匆和她分手了,没有雪中送炭便罢了,还雪上加霜。不过经此一事,她也算彻底看清了人心,及时止损了。

其实遛狗拴绳不仅是法律的要求,更是一种社会公德的体现,遵守社会公德是维护社会公共生活正常秩序的必要条件,一个人的素质高低不是由财富决定的,而是取决于其是否有社会公德心。

希望宠物主人能分清,狗狗毕竟是小动物,它的叫声人们也并不能理解它的意思,所以还是需要主人认真教养,如果宠物主人能够友善沟通,也许就没有狗狗与人的矛盾了,很多悲剧才可以避免,希望不要让爱变成伤害。

北京老太被未拴绳狗绊倒致瘫痪,家属向犬主索赔260万,法院判了

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也开始注重起生活的质量来,娱乐消遣之余,养个宠物也是不错的选择,猫猫狗狗是最常见的,当然也有一些兴趣爱好比较冷门的会养一些冷血动物作为宠物,养宠物当然没有错,但也要注意,它们毕竟是动物,没法像人一样思考。

王老太家住北京,已经61岁了,她不是北京本地人,而是女儿早些年嫁到了北京,她这次搬到北京来住主要是为了来照顾外孙。王老太虽然年纪大了,但身体一直很硬朗,这得益于她晨跑的习惯,这个习惯她坚持了好多年了,除非是刮风下雨,她几乎每天早上都要出去跑上几公里。

这天天气不错,王老太便早早地出了门,舒展了一番筋骨后,王老太开始了今天的锻炼。这时与王老太住在同一小区的顾女士也出了门,她是出来遛狗的,顾女士很喜欢狗,因此她就一次性养了两条柯基犬。

柯基犬是一种性格温和的小型犬,它们以憨态可掬的造型深受广大养犬人士的喜爱。平时顾女士出门遛狗都是用狗绳牵着的,但这次或许是因为早上人少,又或许是因为忘记了,她竟然没给两只狗狗拴上狗绳。

狗天性喜欢自由,平时在屋子里憋坏了,这一出来那还得了,正巧这时王老太从顾女士面前经过,两只柯基本来就不怕人,便跟在王老太后面跑了起来,两只狗可能只是想跟在后面跑着玩,但它们却不会像人类一样想得那么多。

王老太跑过一个拐角时突然减速,但两只狗不会,一个不小心,王老太就绊在了两只狗身上,瞬间,王老太失去重心,重重地摔在了地上,而两只狗也因为受惊跑远了。小区里散步的人见状连忙拨打了急救电话。

王老太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虽然性命没有大碍,但王老太颈椎被摔断,脊椎也受到了损伤,剩下的日子可能都要躺在床上度过了,而且完全失去了生活自理能力。后来经过鉴定,王老太为二级伤残。

好在王老太有一群负责人的儿女,出钱的出钱,出力的出力,甚至王老太的儿子还卖了房,辞去工作后专程从外地跑到北京来照顾王老太。可王老太这个情况不是一天两天的事,而且治疗、护理的费用也不是个小数目。

儿女们也知道,暂时他们是有能力负担的,但以后呢?事后他们了解到,王老太是被两只狗绊倒的,所以他们就根据小区监控找到了顾女士,并将其告上了法庭,向顾女士索赔医疗费、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和护理费等共计260万元。

王老太的儿女们的诉求是完全合理的,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在本案中,有足够的证据表明,王老太是被顾女士的两只狗绊倒而导致瘫痪,而且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七十九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顾女士外出遛狗没有拴狗绳,这就属于违反了管理规定,《城市养犬管理条例》中有规定,携犬外出时必须要拴狗绳,而且有成年人陪同。既然顾女士违反了规定,那么在两只狗对王老太造成损害后,她就必须承担侵权责任。

这下顾女士可慌了,她也只是个刚来到北京的年轻女孩,手头上也没多少积蓄,本来养狗单纯的只是因为喜欢猫猫狗狗之类的,可没成想,她一个疏忽竟然惹出这么大的麻烦,260万对她来说简直就是一个天文数字,这让她怎么赔?

可令她更失望的是,在这样关键的时候,曾经与她山盟海誓的男友竟然提出了分手,父母虽然拿了一些钱来帮她,可也远远不够。但顾女士是个负责的人,她并没有因为无法负担这天价的赔偿而选择逃避,而是主动找到王老太的儿女商讨赔偿的事。

王老太的儿女们也不希望发生这样的事,再多的钱也抵不过母亲健康的身体,但事情已经发生,他们也无可奈何,了解到顾女士的情况后,王老太的儿女们也不想过多为难她,世上又有几个人是过得容易的?

所以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将赔偿金额降低至90万元,而且考虑到顾女士的情况,王老太的儿女们同意顾女士先行支付30万元,剩下的60万分七年支付给他们。这件事也就算有了个结果。


可两家人后面的日子可就不好过了,王老太瘫痪在床,身边肯定不能离人,这也就意味着儿女们得有人站出来,放弃挣钱的机会专门照顾王老太,就算是请护工,那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

而顾女士这边,这次她的父母可以说是把养老的钱都拿出来帮女儿解决麻烦了,而且剩下的六十万还要在七年内支付完,一年接近九万元的负担也就压在了顾女士身上,而她一个月也就一万多,之后的七年里,顾女士估计是得过上苦日子了。

这样的结果其实是双方都不想看到的,但事情已经发生,他们也只能接受,但这也给了人们一个启示,国家出台这么多法律法规是为了约束人们,维护社会的安定,但又何尝不是在保护人们?只要是涉及违法犯罪,其实都是在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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