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的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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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的历史沿革
江门市地理位置
江门市区因地处西江与其支流蓬江的会合处,江南的烟墩山和江北的蓬莱山对峙如门,故名江门。早在元末明初,这里便形成墟集。
江门的商品经济萌芽于14世纪,在蓬江区圩顶的地方有一个小圩集,每逢一、三、五圩期,邻近四乡的农民和渔民将生产的农副产品及鱼产品拿到这里销售或交换。后来圩集逐渐向海滩扩展,到16世纪,已发展成为“千艘如蚁集江滨”相当热闹的商品集散地。到了明末清初,更是“客商聚集,交易以数百万计”。
清康熙二十三年(1685年),粤海关成立,在江门设立正税口,俗称“江门常关”。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根据《中英缅甸通商条约》专款,江门成为了西江的第一个上下客货停靠站,属三水管辖的一个分支机构。同年10月,粤海关在江门设立办公所,这是首次以条约形成把江门定为人和商品入境的小关口,江门也就成为了西江南路对外贸易的水路交通枢纽和商品流通中心。
清光绪二十八年(1900年)江门辟为对外通商口岸后,成为了五邑乃至粤西地区的对外通商口岸,清光绪二十八年八月初四(即1902年9月5日),强迫清政府签订《中英续议通商行船条约》(即《马凯条约》),将江门辟为对外通商口岸并相应设置海关。
1904年3月7日,江门海关正式成立,粤海关把江门和甘竹两个常关划为江门海关管辖。
1904年3月7日,江门开放为对外贸易口岸时,将海关设在靠近河的东北入口2英里的西江右岸(即北街),在其对面有优良的锚地。因此,大吨位的船只无需进入河内,由民船或舢板将旅客和货物从城内运上大轮船”。
1925年,江门定为省辖市。
1931年撤销市建制,复归新会县辖。
1951年1月从新会县析置江门市。后又分属过粤中行署、肇庆专区、佛山专区管辖。此时为新会县辖江门市。
1983年,江门市定为省辖地级市,实行市管县新体制,下辖新会、台山、开平、恩平、鹤山和阳江、阳春7县。
1988年,阳江、阳春分出另设阳江市。
1992年至1994年五县先后撤县设市,由江门市代管。
2002年9月,新会撤市设区。新会区辖原县级新会市的会城镇、大泽镇、司前镇、沙堆镇、古井镇、三江镇、崖门镇、双水镇、罗坑镇、大鳌镇、睦洲镇,区人民政府驻会城镇,将原县级新会市的棠下镇、荷塘镇、杜阮镇划归江门市蓬江区管辖。
江门市2002年辖蓬江、江海、新会三区及台山、开平、鹤山、恩平四个县级市,辖区范围俗称“五邑”。共同的历史,同出一宗的地缘人缘,加上海外对五邑的影响,使江门五邑展现出丰富的民俗风情。其中新会、台山、开平、恩平四县俗称“四邑”,加上鹤山则称“五邑”。江门市区为蓬江区和江海区。县级新会市于2002年6月22日并入江门市成为其第三个区。
相关参考
元末明初之间(1363年左右)蓬江区境内已形成圩集。江门墟原在蓬莱山西山坡上,旧称“墟顶”。至十七世纪初,江门墟已初具规模。清康熙元年、三年(1662年、1664年),清政府颁布两次“迁界令”,强迫沿
元末明初之间(1363年左右)蓬江区境内已形成圩集。江门墟原在蓬莱山西山坡上,旧称“墟顶”。至十七世纪初,江门墟已初具规模。清康熙元年、三年(1662年、1664年),清政府颁布两次“迁界令”,强迫沿
沙堆镇1955年属古井区,1958年初分古井、崖东、沙梅、那岭4个乡,1958年属古井公社,1961年析设沙堆公社,1984年改区,1986年建镇。1996年,面积97.4平方千米,人口3.3万人,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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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新会地,新石器时代已有百越人聚居,战国时为百越地,秦、汉属南海郡。三国吴黄武元年(222),官府以今司前镇河村乡附近为治所置平夷县,这是新会地设立行政区划的开始。晋恭帝元熙二年(420)置新会郡,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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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前镇历史悠久,在三国吴黄武元年(222年),镇内河村一带就是平夷县(新会市前身)的辖地。明、清两代河村是“牛肚湾巡检司”的驻地,该司前面有块大片空旷地,故名“司前”。该镇位于市境西部,东邻大泽、七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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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鳌之地古为浅海,明初逐渐成陆地,到了明末,因地形状似“鳌鱼”,故名“大鳌”。清朝时,大鳌岛西部属潮居都管辖,东部(三条村:东风、东卫、东升,又称特沙)由香山县管辖。1931年至1951年分属新会县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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