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沿江街道的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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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沿江街道的历史沿革
西周灵王元年(前571年)地属棠邑。周敬王十四年(前506年)棠邑属吴。
周元王三年(前473年)棠邑属越。
周显王十四年(前355年)棠邑属楚。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更行郡县制,置棠邑县,属九江郡。
楚汉相争时,棠邑属汉淮南郡。
汉高祖六年(前201年),封陈婴为棠邑侯,棠邑为侯国。
汉武帝元狩六年(前117年)改棠邑为堂邑。
三国时期,魏黄初二年(221年)堂邑属魏。
吴赤乌十三年(250年)堂邑属吴。
东晋隆安元年(397年),中原之乱,秦地之民南流,寄居堂邑,更堂邑为秦郡,置秦县。
隋开皇四年(584年)置六合县,地属之。
南唐升元元年(937年)六合属江宁府。
宋政和七年(1117年)六合属仪真郡。高宗南渡后,复改仪真郡为真州,六合属之。
元初,六合属扬州大都督府。
明洪武二十二年(1389年)六合改属应天府。
清顺治二年(1645年)改应天府为江宁府,六合属之。
清咸丰八年(1858年),太平军攻克六合,洪秀全把江北一带划归天浦省,清军攻陷天京后,六合复属江宁府。
清光绪十年(1884年),地隶属六合县上三都一图。
民国元年(1912年),六合县直属江苏省。
民国八年(1919年),六合县设8个区,区下设乡,乡下设保、甲编制,地属第三区。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六合县并编区、乡镇。属六合县第四区龙山乡,归江苏省第十行政督察区。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龙山乡与新渡乡合并改为龙渡乡,隶属葛塘区。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11月六合县属皖北行政区滁县专区。
1949年12月复属龙山乡。
1950年地属苏北行政公署扬州分区,后属苏北人民行政公署泰州专区,撤消保、甲编制,乡以下设村、组编制。
1952年4月从龙山乡划出冯墙村,连路西村(从冯墙村划出)、复兴村(京新在复兴内)、新化村、宝塔村等5个村组建沿江乡,隶属六合县葛塘区。乡政府驻冯墙村马庄组。此为沿江建制之始。
1956年2月沿江乡划入南京市浦口区管辖。
1958年8月底,成立沿江人民公社,撤消乡建制,实行政社合一。
1958年10月,沿江人民公社更名为红星人民公社,洲区为沿江大队。
1960年3月红星人民公社易名为卸甲甸人民公社。旋即,卸甲甸人民公社与葛塘人民公社合并,改称葛塘人民公社。后一度又称八一人民公社。
1961年8月,将盘城公社(原龙山公社改称)的龙山大队、葛塘公社内原沿江公社范围及浦镇公社桃园大队部分队划出,重新组建沿江人民公社。
1964年4月宝塔公社及沿江公社南方埂2个小队划归三河人民公社管辖。
1965年5月冯墙人民公社和沿江人民公社又合并为沿江人民公社。
1969年2月建立沿江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
1973年底沿江人民公社划归大厂区管辖。
1975年10月大厂区与浦口区合并,沿江人民公社复归浦口区管辖。
1981年5月撤销沿江公社革命委员会,建立公社管理委员会。
1983年10月撤销沿江人民公社,恢复乡建置。改公社管理委员会为乡经济联合管理委员会。
1985年改行政村为村民委员会。
1989年10月撤沿江乡建制,改为沿江镇建制。
2002年5月,浦口区与江浦县合并为新浦口区,沿江属之。
2002年11月撤销沿江镇建制,改为浦口区人民政府沿江街道办事处。
相关参考
西周灵王元年(公元前571年),地属棠邑。东晋隆安元年(379年),地属尉氏县。隋开皇四年(584年),置六合县。地属六合县。北宋天圣年间,置盘城集。元丰年间,置盘城乡,为六合县治所。明嘉靖十年(15
商周时代,桥林属扬州地域。春秋战国时期,地在东城。周灵王十三年(公元前559年)属楚。敬王三十四年(前486年)吴王夫差始通江淮,遂属吴。元王三年(前473年),越王勾践灭吴,入越;越亡,仍属楚。秦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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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战国时期,星甸地属楚,后入吴,吴亡入越,楚灭越,重归于楚。秦汉时,星甸属九江郡东城县。三国时,星甸属魏、吴二国边境弃地。晋时,星甸属扬州淮南郡乌江县。南朝宋大明五年(461年),星甸属南兖州秦郡怀
春秋战国时期,星甸地属楚,后入吴,吴亡入越,楚灭越,重归于楚。秦汉时,星甸属九江郡东城县。三国时,星甸属魏、吴二国边境弃地。晋时,星甸属扬州淮南郡乌江县。南朝宋大明五年(461年),星甸属南兖州秦郡怀
春秋时期,泰山境域先属楚国棠邑,后入吴。战国初,吴亡入越,后越亡复属楚。秦至东汉末年,境域先后隶属九江郡、临淮郡、广陵郡的棠邑县。三国时,境域先属魏,后属吴。西晋永嘉元年(307年),今东门一带建宣化
春秋时期,泰山境域先属楚国棠邑,后入吴。战国初,吴亡入越,后越亡复属楚。秦至东汉末年,境域先后隶属九江郡、临淮郡、广陵郡的棠邑县。三国时,境域先属魏,后属吴。西晋永嘉元年(307年),今东门一带建宣化
上古至西周时期,汤泉地属扬州。春秋战国,地属楚,后入吴,吴亡入越,楚灭越,仍属楚。秦、汉时,汤泉属九江郡东城县乌江亭。三国鼎立之际,汤泉属孙吴。晋时,地属历阳郡乌江县。东晋时,汤泉属秦郡尉氏县。隋朝,
夏至西周以前,政区划分不详,传有冀、兖、青、徐、扬、荆、豫、梁、雍九州,今珠江地区处于扬州地域。公元前11世纪,周武王建立西周后,始封诸侯国;至周平王建立东周(史称春秋)时,秦、楚等国建有县制。周灵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