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乡的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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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乡的历史沿革
喀什乡原为巩留县属地,1946年划归伊宁县,设千户长管理,俗称“喀什拜什于孜”(“咯什五个百户”之意)。1950年建立人民政权后,相继隶属于十四区、五区、六区,“十月”人民公社,区公所及公社机关驻萨木于孜,管辖今萨木于孜、喀什。
1968年公社机关迁现址,1978更名喀什公社,次年析置萨木于孜公社,1984年撤社建乡更现名。
相关参考
宋元两代,上梅乡的区域分属于东乡的上梅里和外五夫里。清雍正年间属五夫开耀乡的乡域。民国25年属双梅乡,民国32年调整乡保区域,白水与双梅合并为白梅乡。1951年白梅乡改为上梅乡,属四区(五夫区)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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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底,辖24个村委会,人口9875人,面积118平方千米。2006年4月18日,上虞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陈溪乡行政村规模的批复》(虞政发[2006]16号),同意陈溪乡的行政村由24个调整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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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以驻地村命名。解放前夕属佑朝、石塘、双江三乡的一部分。解放初属蓉江区佑朝乡,潭口区双江乡和石塘乡的一部分,合作化时属太和片太和乡。1958年属高峰公社,次年从高峰公社分出太和公社,1968年并入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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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建于明朝末年(1644),1950年设李馥乡,1958年改公社,1984年改乡。1996年,面积37平方千米,人口1.9万人,辖石桅、河堰、真武、高寺、铁牛、灯塔、李馥、互助、照跃、青山、壁颜、天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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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为七里、新厦等乡,1958年并为七里公社,1984年建乡。1997年,面积64平方千米,人口2.9万,辖七里、瑶池、石桥、谷升、青湖、太和、建设、裕坊、明星、白歧、兰溪、金溪、东红、罗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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