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地区长春的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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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地区长春的历史沿革

1951年,长春地区的榆树市发现人骨化石证明,早在远古时代,这片土地上的人类已进入了智人阶段,属母系氏族社会初期。

1984年,农安县发现一处新石器时代人类的居住遗址,表明远在新石器时代,这里的人们就已经掌握了原始纺织技术,进入着装时代,原始农业也已经很发达。

长春市地处东北边陲。在距今两千多年以前,是北方肃慎族生活过的地方。汉至西晋为夫余国属地。其后

,为高句丽辖境。唐代中后期,属渤海扶余府。辽属东京道黄龙府。金归上京路隆安府。元属辽阳行省开元路。明代在长春设立其塔木卫、亦东河卫、木古河卫。清代设治前,属蒙古郭罗尔斯前旗扎萨克辅国公的封地。

清初,朝廷对东北一直实行封禁政策,到乾隆朝以后,大面积土地被开发,人口剧增。嘉庆五年(1800)清设置长春厅,置理事通判,隶属吉林将军,是长春正式设置之始。

1865年挖城壕、建筑木板城垣,长春建城。

光绪七年(1881年)长春厅理事通判为长春厅抚民通判,并增设农安分防经历;光绪十五年(1889年)抚民通判升为知府,长春厅升为长春府,隶属吉林将军;

1896年沙俄侵入东北,攫取中东铁路筑路权,在长春城建起俄国人居住区(铁北二道沟)。

1906年日俄战争结束,在长春的沙俄权益为日帝所取代,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东北各地区由军府制改为行省制,长春府隶属于吉林省。

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东北各地区由军府制改为行省制,长春府隶属于吉林省。

1908年日本为扩大“满铁附属地”,开始建设长春火车站。

民国十四年(1925年)分设长春市政公所。

1931年9月18日,日本帝国主义发动“九·一八”事变,翌日长春沦陷。

1932年3月9日,日本扶持清朝末代皇帝爱新觉罗·溥仪,成为傀儡政权——“满洲帝国”,伪满洲国宣布定都长春,改名为“新京”。8月,改为“新京特别市”,隶属伪满洲国国务院。

1932年伪满伊始,长春市区人口数为126309人。

1943年年末伪满鼎盛时期,市区人口数为754210人。

1945年伪满末期,市区人口数为716815人,此时约有14万日本人。伪满鼎盛时期加上驻长春的大量军队、外国侨民和巨大的流动人口,全长春地区总人口已逾120万,超过东京(都市区人口),号称亚洲第一大都市。 人口一半以上是少数民族和外国侨民,宽城区-铁北一带主要是朝鲜族的聚居区、南关区一带主要是满族的聚居区、绿园区一带主要是蒙古族的聚居区、二道主要是回族的聚居区、汉族在全城散居以及主要聚居在今天的南关区、朝阳区。由于长春独特的多民族多种族聚居,被称为“东方瑞士”。

1948年围城前,市区人口数约为50万,人民解放军入城时人口数约为17万。

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伪满洲国随之垮台。12月20日,国民党中央政府在长春市设置长春市政府,隶属吉林省。

1945年8月8日,前苏联政府对日宣战,百万红军出兵东北,日本关东军遭到了沉重的打击。8月15日,日本无条件投降。8月18日,伪满洲国皇帝宣布退位。9月20日,苏联红军进驻长春,成立了长春卫戍司令部,逮捕了伪满洲国各部大臣,连同溥仪先后押往苏联,伪都长春同东北一起光复,日本帝国主义苦心经营14年的伪满洲国彻底覆灭。

前苏联政府对日宣战后,东北抗日联军联合作战。

1945年9月20日,抗联教导旅旅长、东北党委书记周保中以苏军驻长卫戍司令部司令的身份,率领部分抗联战士进驻长春,协助苏军接管伪满政权,同时组建人民武装,筹建民主政权。11月8日,经苏方同意,中共中央东北局调中共山东分局社会部长、山东省政府秘书长刘居英(未公开身份)出任长春市市长。刘居英接管长春市政府后,立即发布协助苏军实行军管,保障市民正当权益,发展自由贸易,严惩罪大恶极汉奸,取消苛捐杂税,兴办国民教育,开展市政建设等7项施政纲领。

和平解放史称“兵不血刃”,然而长春的和平解放却是用血的代价换来的。长春的优秀儿女为了家乡和全中国的解放,在长春外围战斗中伤亡4000多人,在市区遭国民党杀害的共产党员和爱国志士300多人,还有30多万人民群众在国民党“杀民养军”的政府下饥饿而死,长眠在长春这块土地上。他们用血肉之躯和累累白骨,同国民党进行了殊死搏斗,终于赢得了和平解放。

1948年,市区人口约为50万人。

1948年5月23日-10月19日,长春围城战,史称“困长春”。历时五个月的围城,使得长春城变成了不折不扣的死城,饿殍之城,白骨之城。困长春结束后,市区人口减至约17万人。

1988年10月18日,在“困长春”40周年之际,长春市政府在长春南湖公园北门修建了一座“长春解放纪念碑”,供人们凭吊当年长春解放死难同胞的亡灵。

1948年10月19日,长春解放。中共长春市委和市政府随军入城。长春市改称长春特别市,隶属东北行政委员会。

1949年3月10日,长春特别市改称回长春市。

1949年5月9日,长春市政府改称市人民政府,隶属吉林省。

1953年8月1日,长春市改为中央直辖市,由东北行政委员会代理。

1954年8月1日,东北行政委员会决定,长春市改为吉林省辖市。9月27日吉林省人民政府从吉林市迁到长春,长春市成为吉林省会城市。

1955年2月22日,吉林省人民委员会指示,长春市人民政府改称长春市人民委员会。

“文革”期间,1968年3月6日成立长春市革命委员会

1980年6月1日,吉林省人民政府通知,长春市革命委员会改称长春市人民政府。

1989年2月,国家批准长春市为国家计划单列市,赋予相当省级的经济管理权限。

1993年7月,国务院决定各省会市不再实行计划单列,长春市于同年12月停止计划单列市。

名称由来

第一种说法来自《长春县志》的记载:长春厅“设治地点,原在长春堡较东偏数里,命名由此起。而建治之处,土人更名之日,新立城云。”因厅设于长春堡附近,故名长春。然而长春堡之名的由来据1982年《长春地名》资料记载,长春堡是由新迁居此地的汉族人命名的,取吉祥之意。还有一种观点认为,长春堡是沿用辽金时代长春州的旧名,因为此地原属于长春州辖境。《吉林地志》(民国二年版)和《增订吉林地理纪要》(民国二十年版)均认为长春一名源于长春厅,而长春厅是沿袭了辽金时的长春州而得名。

这种说法见于官方文献中,而且很多位对长春历史很有研究的老先生也比较认可这种没有丝毫戏说成分的说法,这也增加了这种观点的权威性。

第二种说法认为,长春之名是以长春花而命名的。《满洲地名考》中提到,“长春之意,是蔷薇的异名。”持同种说法的《辽史》、《吉林通志》也有类似记载:“花名长春,柔枝纷披,取以名地。”此外,近人对这种说法也进行了考证,其结论为:“长春这个地名是以花命名的。远在辽金时期,长春一带生着许多柔枝纷披、花团锦簇的长春花,也就是蔷薇科野生月季花。月季花从古至今一直叫长春花,是由月月开花而得名的。

还有最后一种说法,认为长春一词来自距今约7000年前古老的肃慎语“茶啊冲”,这是古代肃慎人祭天时的祈福之语。因为祈福之地在喜都,所以后世渐用“茶啊冲”取代喜都(汉译转音为“长春”),成为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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